辽宁省政府高度重视“五项社保基金”审计的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7日】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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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根据审计署统一要求,辽宁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全省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保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通过审计,揭示了社保基金之间相互串用、历史遗留的挤占挪用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医保基金计息不规范影响参保人利益以及社保基金在业务、信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向省政府作了报告,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引起了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政府常务副省长许卫国作了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务必引起足够重视,逐一加以整改,并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确保社会保险基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省政府召开会议,专门研究“五项社保基金” 审计发现问题和审计建议的整改和落实工作。
    为此,辽宁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明传电报,对整改工作做出部署。要求整改工作自2010年1月开始,通过四个阶段的工作,切实抓出成效。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制定方案,分解任务,明确整改目标责任。第二阶段,整改阶段,各市、各部门针对审计发现问题,逐一梳理立项,制定整改措施,解决存在问题。第三阶段,检查督导阶段,省政府组织省人社厅、财政厅、审计厅等有关部门,对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第四阶段,总结阶段,于6月底前对整改工作做出总结。(李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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