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审计结果公开常态化胜过审计风暴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5日】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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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2009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公布。此次共审计56个中央部门,延伸审计310个所属单位;审计预算支出1224.83亿元,占这些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33.23%。
    今年审计工作报告和往年最大的不同,就是在报告之外多了三个“附件”。这三个附件分别是《已公告的单项审计结果》、《56个部门单位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和《2008年以来已结案的审计署移送的部分典型案例和事项》。
    审计工作报告侧重总体与体制的共性问题,附件公布的则是具体的审计结果。其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将原来薄薄的几页审计报告,变成了厚厚的“一本书”。无论是审计工作报告,还是财政预算报告,其实都应该以“书”的面貌出现。
    往年,只是在审计报告中公布发改委、财政部等若干家中央部委的审计结果,而所有部门单位的审计结果公布则往往要在一段时间之后。今年则不同,这次是同时公布,且结果更加详细。对于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在审计结果的后面都列出了“部门预算总体执行情况”和“重点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两个表。内容包括部门的预算额、执行额、预算执行的差异以及部门对造成差异原因的解释。
    将审计结果及时而详细的公布出来,是对民众知情权的保障。此中进步,值得赞赏。
    从2003年开始,审计署推行审计结果公开制度,由此掀起了一年一度的“审计风暴”。现在看来,当时审计结果公开制其实只是刚刚推行,其公开的方式和范围仍非常有限,并非所有部门的审计结果都能得以公布。尽管如此,这仍然不能掩饰最初几年审计风暴的制度“破冰”意义。到2005年,所有部门单位的审计结果得以公布。之后,每年审计的部门和单位也越来越多,而审计结果也都会在审计署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之后隔一段时间公布。
    这次,审计工作报告和具体的审计结果一起公布,将这一时间差从制度上消弭,并辅之以日常审计结果的及时公开,这也就意味着,审计结果公开制度在经历了“7年之痒”之后,终于趋向成熟,并开始成为一种符合政治伦理常识的常态化行为。
    审计结果不公开以及公开的迟滞,既制约了行政体制内的监督,也不利于公众监督。如何防止公权力失范,财政预算公开、审计结果公开都是必要的手段。近年来,一些公众对“审计风暴”信心不足,一方面是因为在审计结果公开方面仍然存在明显的制度缺陷,另外,则是对于审计结果公开制度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误解。
    对很多公众而言,他们希望看到直接的结果,是通过几轮审计风暴就能够令部门违规问题得到实质性的改善。这种看法往往低估了因为体制不完善而带来的强大阻力,也没有意识到在“审计风暴”中,最有价值的是“公开”,而不是“风暴”,所谓的审计风暴的最终目的,仍然是审计结果公开制度的建设。
    从已经公开的审计结果看,问题依然不少,有些十分严重。对存在问题的“无情”揭示,恰恰可以看出审计部门的努力和勇气;而我们更看重的,除了对问题的勇敢揭示,还有对审计制度的完善和实践。对成熟制度的不懈推进,无疑会增加人们对审计乃至国家进步的信心。(摘自6月24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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