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审计厅对高速公路尾工工程建设实施跟踪审计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16日】
【来源:河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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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河南省进一步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新建项目、在建项目和改扩建项目持续增加,高速公路通车里程位居全国第一。随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逐年增加,河南省审计厅不断加大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审计力度,并相继制定出台了投资审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行政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落实到哪里;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的指示和2010年5月新颁布的《审计法实施条例》以及《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精神,河南省审计厅进一步拓展投资审计思路,创新审计方法,积极开展跟踪跟进审计。从今年开始,逐步对全省已审高速公路竣工决算项目尾工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或审计调查,目前已完成13条已审高速公路竣工决算项目尾工工程跟踪审计任务。
    在开展高速公路尾工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伊始,由于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没有相应的操作规程,审计工作遇到的许多问题,审计监督难度大,特别是补助费发放无标准、缺陷责任期期限不明确、试运营期执行不相同、建设期环评设计不合理等问题。为此,河南省审计厅结合近年来对已完高速公路竣工审计的情况,将已审高速公路预留尾工工程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审计视野,跟踪审计按投资主体划分,按交通部门、发展改革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列入跟踪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实施前编制审计方案,从以前年度的竣工决算审计档案中大量的调查取证资料,查阅审计报告,查看审计底稿,设计表格,分类汇总,取得最准确完整的尾工工程项目及资金数额,并结合预算执行审计,把相关的项目、表格及数据交给被审计单位填报高速公路尾工资金使用、结余情况。并采取集中审计,分组实施,定期召开会议,集中反馈意见,统一处理原则,强化审计质量控制,对审计要求处理和整改情况进行后续跟踪检查等办法组织实施审计跟踪工作。建立健全配套的规章制度,后移审计关口,加强审计监督。
    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管理是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重点,高速公路尾工工程资金的管理使用是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管理财务管理的弱点和盲点,河南省审计厅在跟踪审计中发现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公司资产移交不及时、移交手续不规范,外借资产和债权不清理、处置资产不合规;尾工工程建设未投标、未签订施工协议,无施工合同、无竣工验收资料、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财务核算不规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该项审计工作,河南省审计厅正在研究制定《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暂行办法》、《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规定》以及《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跟踪审计行为,规范交通基建程序,提高跟踪审计质量,确保高速公路建设资金安全完整和合理合法合规使用,达到节约投资,提高投资效益,促进河南高速公路建设健康发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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