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河北省政府落实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决定力度大措施实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09日】
【来源:审计署京津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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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致函审计署,通报了该省关于2007至2009年中央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的整改落实情况。函中认为,由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组织的这次审计比较客观、全面,对促进河北省提高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水平和规范管理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该省领导对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高度重视,责成省财政厅、省农业开发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查找问题原因,迅速收缴违规资金,严肃查处相关部门和人员,并积极改进完善有关管理制度。截至到发函时,全省审计整改工作已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河北省根据审计结果,已对有关套取、挪用、占压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问题涉及的资金进行了收缴,此外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市县在资金安排上进行了处罚,扣减或暂停了部分市县的下年度财政投资规模或农业开发县资格。如对存在跨年度安排配套资金或由下级财政、项目单位代为配套问题的市,扣减其下年度财政投资规模68万元;对存在伪造贷款资料、骗取中央财政贴息资金问题的3个市县,分别给予暂停农业开发县资格、扣减下年度全部财政投资规模的处罚。
    二是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人员。对此次审计查出的部分市县农发部门工作人员审核把关不严,造成4家民营企业骗取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贴息资金的问题,由河北省纪委立案调查后,已将有关企业法人、相关银行及财政、农发部门工作人员共计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6名工作人员受到免职、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党纪政纪处分。对审计查出的河北省某投资公司总经理孙某等人转移、侵吞财政支农资金的问题,由省纪委牵头,检察、公安、审计部门参加,组成专案组展开调查,现已查清案情,将孙某等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对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做出了追究党纪政纪处分的决定。
    三是全面改进完善制度办法。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加大粮食主产县农业综合开发县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的审计建议,河北省在2010年加大了向粮食主产县的资金投入比例,并新增2个粮食主产县作为农业综合开发县。针对审计查出的部分土地治理项目农民筹资投劳不真实的问题,河北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筹资投劳会计核算的通知》,对农民筹资投劳会计核算的真实性提出了加强登记管理、严格计价、据实建账等要求。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存在的多头管理、内容交叉以及农发项目成效评价不准确等问题,河北省也提出了统筹总局、集中分配资金,以及加强统计采集工作的科学性等改进意见和安排。
    河北省人民政府表示,将以此次审计工作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努力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堵塞漏洞,加强监管,推进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吕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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