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创新项目检查方式 促审计质量全面提升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6日】
【来源:江西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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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解全省各设区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情况,总结各地开展审计质量控制方面的典型经验,及时发现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促进审计项目质量和审计工作水平提升,江西省审计厅日前组织四个检查组对全省11个设区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开展了质量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该厅注重总结以往的经验,同时进一步创新检查方式,实现“四个转变”,全面提高了检查效果。
    在检查范围上,由每年部分检查向全面检查转变。针对以往三年轮检一遍、每年仅对3—4个设区市审计机关进行质量检查的情况,今年该厅根据厅领导的要求,将全省11个设区市审计机关全部纳入了检查范围。通过扩大检查范围,加大检查密度,有利于整体掌握各地审计项目质量情况,及时发现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规范审计质量控制的建议,全面加强全省审计质量控制工作的指导。
    在检查组织上,由省厅单独检查向省市联合检查转变。该厅改变以前年度省厅单独检查的做法,从各设区市审计机关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省市联合检查。每个检查组由1名省厅人员和3名抽调人员组成,并要求抽调人员必须担任一次检查组组长,负责撰写一份检查报告。通过省市联合检查,加强了省市审计机关之间的纵向和横向联系,搭建了相互学习和交流的桥梁,有效激发了检查人员参与检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在检查方法上,由书面静态检查向加强现场沟通互动转变。为保证检查效果,检查人员在查阅审计档案和文件等传统检查方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与被检查单位的现场沟通与互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即时与审计项目实施人员沟通,听取相关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质量检查工作底稿和质量检查报告,并现场征求被检查单位意见。通过现场沟通互动,提高了检查效率,强化了检查效果,保证了检查结论的全面、客观和公正。
    在检查目标上,由查错纠弊向推动建立审计质量控制长效机制转变。在开展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工作中,更加注重标本兼治,通过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促进了被检查单位加大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的建设力度和执行力度,有效推动了审计质量控制长效机制的建立。(黄 云  何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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