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各级审计机关积极参与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8日】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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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预防和解决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今年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对此,山东省各级审计机关作为地方强农惠农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有效推动了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国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动员会议召开后,山东省审计厅迅速组织学习,研究贯彻意见。在全省的电视电话会上,左敏厅长就审计机关如何做好清查工作作重要讲话,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统筹安排好其他审计任务的同时,务必组织精干力量投入清查工作,按照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审计机关专门进行经济监督的特点;工作中要做到严谨细致、客观公正,把握总体情况,注意揭示和反映侵害农民利益、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并深入分析原因,在完善体制制度机制上下功夫,促进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形成合力,实现最大效益;要与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全面完成好这次清理检查的各项任务。
    二是紧跟部署,认真履责。根据省强农惠农重点检查和督查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及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近期,省清查领导小组组织对省级有关部门和部分市开展重点检查和督查。山东省审计厅积极协调,并负责组织开展了对淄博、潍坊市及所辖部分县和乡镇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的重点检查。通过认真细致的检查工作,发现和揭示了存在的资金拨付不及时、滞留、核算不规范,个别项目没有实施或建设进度慢、没有发挥效益等突出问题,在分析原因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加大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力度、加强资金(资产)监管、明确扶持重点、有效整合资源、合理确定资金投向等方面多项建议。向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提交了重点检查报告,较好完成了重点检查任务。
    三是加强联系,通力合作。为全面完成中央下达的专项清查工作任务,在本次专项清查的自查自纠阶段,山东省各级审计机关协助有关部门统计以往检查中发现的各级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和有关部门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提供了2007年至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村通自来水、支农资金、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等强农惠农资金方面的审计报告,为准确填报相关资料提供了依据。同时加强与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信息沟通、交流与日常工作协调,根据中央有关精神,会同其他成员单位多次下发文件,对专项清查工作做出部署和安排,提出明确要求。近日又与山东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整改落实及全面总结工作的通知》,针对自查自纠情况以及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对各市及省直有关部门提出了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提高资金使用管理水平的要求。(丛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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