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台加强审计工作意见 进一步完善审计工作机制制度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8日】
【来源:北京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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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北京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审计工作的重要性,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深化审计监督;创新审计方式,促进审计职能发挥;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切实抓好审计整改和成果运用。
    《意见》指出,当前首都已经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审计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审计监督的任务越来越重:市和区县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事权、财权进一步下放区县,需要进一步统筹协调财政审计工作;围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相关重大专项投资越来越多,需要进一步加强重大专项资金和投资项目审计;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干部考核、任用体系,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加强政府绩效管理、考核,需要全力推进绩效审计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准确把握审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审计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审计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以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审计监督工作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意见》着重强调对加强审计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重点要完善三方面内容:一是对全市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出全市审计机关要协调一致、同步发展,加强对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其他政府性资金的审计,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有效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重大民生工程,以及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的跟踪审计,及时防范和控制风险;跟进检查重点民生资金的绩效状况,促进完善相关制度,落实惠民政策;逐步扩大局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在做好“离任审计”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任中审计”。二是对完善审计工作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提出要健全完善审计工作协作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按要求及时提供与审计工作相关的信息,支持审计机关建立健全审计数据库,审计机关要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建立日常沟通和移送处理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审计结果运用和审计整改落实机制,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作为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和考核的依据,将审计整改情况列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综合评价意见。三是对完善审计工作制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提出要建立审计计划备案制度,审计机关年度审计计划应报本级政府备案;要完善审计工作报告制度,审计发现的重大事项,审计机关应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要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制度,探索建立特定审计事项阶段性审计情况公告和重大案件查处结果公告制度;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财政收支规模大的政府部门、单位,以及重点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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