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审计机关力促舟曲救灾资金物资规范高效使用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8日】
【来源:甘肃省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甘肃省审计厅在《甘肃日报》上公告了舟曲县抗洪救灾资金物资审计结果,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交了一本明白账和放心账。
    8月8日舟曲发生特大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以来,甘肃各级审计机关紧急行动,全程跟踪,确保救灾资金规范高效使用。日前,舟曲县抗洪救灾应急抢险阶段审计已经结束。甘肃省共接收救灾资金物资15.03亿元,其中资金14.42亿元,物资折价6064.44万元;中央和省、州政府安排救灾资金6.3亿元,省、州、县接收社会各界捐赠资金物资8.73亿元。
    甘肃省、州、县审计机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要求,组成联合审计组,投入审计力量1026人次,对中央和甘肃省、甘南州政府安排和社会各界捐赠的15.03亿元资金物资进行了全程跟踪审计。重点对资金量较大的舟曲县财政、民政、国土、交通、城建、卫生等23个部门和2个受灾乡镇(城关镇、江盘乡)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灾情发生后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部署,快速反应、靠前指挥,及时启动灾害应急预案,认真核查灾情,积极筹集调拨救灾款物、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认真执行国务院及省上有关部门出台的社会捐赠款物筹集和管理使用规定,开展社会募捐、多方争取援助。救灾资金物资拨付、使用情况较好,基本体现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发生大的违纪违规问题,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应急救灾资金安排不尽合理,存在普惠制现象;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物资采购、管理漏洞较多;超计划、超范围使用应急资金;捐赠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等问题。审计机关按照边审计、边规范、边整改的原则,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舟曲县政府和有关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及时整改,严格落实《甘肃省舟曲县特大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办法》,规范救灾资金物资的拨付使用。
    目前,甘肃省各级审计机关已全面开展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灾区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工作,重点审计灾区恢复重建政策落实、资金使用、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工程建设管理、环境保护等情况和效果。(孙小晖)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