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审计正在成为江苏审计工作的闪亮品牌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8日】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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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7日,在江苏省绩效审计普及年总结暨绩效审计提高年动员会议上,省审计厅厅长赵耿毅高兴地向百余名市、县(区)审计局长、特约审计员等与会代表通报,在1月21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省审计条例》中,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加强绩效审计,对被审计单位配置、使用、利用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审计评价。”在地方性法规条文中写进“绩效审计”,这在江苏尚属首创,在全国也走在前列,江苏的绩效审计工作也由此翻开了新的一页。

    近几年来,江苏扎实推进绩效审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省审计厅《关于大力推进绩效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2009年为“绩效审计推进年”、2010年为“绩效审计普及年”、2011年为“绩效审计提高年”。去年,“绩效审计”第一次写入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并被列为省政府年度50项重点目标任务之一。据统计,2010年,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共实施“独立型”绩效审计项目502个、“结合型”绩效审计项目5066个,分别是2009年的1.54倍和6.43倍;出台各类有关绩效审计的意见、制度和指南48件;绩效审计工作量占全部审计工作量的比例达到75.59%,超出省政府下达的60%的目标;全省通过绩效审计,共促进增收节支金额19.76亿元,挽回(避免)损失金额7.24亿元,在推动江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这次会议,表彰了2010年全省绩效审计典型案例;淮安、南京、南通市审计局和省审计厅农环处等4家单位进行了案例交流演示,常熟、江都市审计局、沛县审计局等3家单位介绍了普及绩效审计的做法和经验。

    会议强调,2011年是江苏“连续三年强力推进绩效审计”的关键一年。全省审计机关在“绩效审计提高年”中,要在提高认识、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绩效审计质量和水平。一要切实提高绩效审计计划管理水平。各级审计机关要在广泛调查绩效审计需求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绩效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评估,合理确定结合型或独立型绩效审计项目。二要切实提高绩效审计项目实施质量。要大力倡导“研究式”的工作方法,切实加强对被审计对象有关经济活动的研究和分析,加快推进绩效审计指标数据库建设,广泛收集整理、分类汇总各行各业的绩效评价指标,为绩效审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三要切实提高绩效审计报告写作质量。四要切实提高绩效审计成果转化水平。

    会议指出,经过连续两年的推动,江苏的绩效审计工作已取得明显进步,但目前绩效审计还处于初级阶段,仍然需要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不断开创绩效审计工作的新局面,不断提高绩效审计的影响力。一是抓住机遇,奋发有为。《江苏省审计条例》,把绩效审计明确写入其中,标志着绩效审计作为一种新的审计类型,在江苏已经有了地方性法规依据。各级审计机关要紧紧抓住这个机遇,不断把绩效审计引向深入。二是拓宽渠道,扩大影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有关预算执行绩效的审计结果作为单项报告,一并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必要时,审计机关还可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有关绩效审计结果。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大绩效审计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绩效审计的良好氛围。绩效审计是时代带给审计机关的历史机遇,是推动审计工作转型升级的有力抓手,正在成为江苏审计工作的闪亮品牌。(徐宁生 程宏伟 杨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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