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把一项审计整改作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具体措施,提出水利建设协同推进机制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09日】
【来源:上海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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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上海市相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该市审计局关于农村水利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按照市领导“科学管理,用好专项资金,注重投资效能”的批示要求,作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一项具体措施,逐项研究落实有关整改措施,制定了相关制度,将建立健全与横向部门的协同推进机制作为“十二五”规划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推进上海水利建设。
    为了加强上海市农村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促进提高农村水利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去年该市审计局组织对2007年至2009年4个区及其所属12个镇的本市设施粮田菜田外围水利配套项目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消除河道黑臭专项整治工程(以下简称河道黑臭整治工程)等农村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抽查的4个区三年预算安排农村水利专项资金占到全市三年农村水利专项资金预算的63%。
    审计调查表明,“十一五”期间,为进一步加强市郊农村的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上海市相继出台了关于粮田菜田设施建设、万河整治行动、实施河道黑臭整治工程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和规定。2007年至2009年,市级财力安排10个郊区(县)农村水利专项资金预算10多亿元,本市郊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配套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和防汛、排涝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农村中小河道的整治使农村水环境进一步改善。但是审计调查也发现河道黑臭整治工程缺乏协同推进机制,相关措施不到位,影响河道整治效果。经对97条河道整治效果进行抽查发现,有三分之一的整治河道未达到预期效果,其主要原因:一是相关主管部门在河道整治中未能协同推进。抽查发现有10条河道的黑臭整治工程由于未将沿河畜禽养殖污水、居民生活污水同时纳入整治范围,以及未将沿河区域雨污水管网同步实施分流,造成部分污水仍直接排入整治后的河道。二是缺乏区域性水系治理整体规划。有8条河道未达到污染整治目标,主要是未将与其相连的河道进行同步整治,影响了河道黑臭整治目标的实现。三是河道黑臭整治立项审核机制不完善。有15条黑臭整治河道立项申报时,将以前年度已立项建设的污水管网、防汛通道等工程内容再次申报立项。四是部分区配套资金未落实。有11条河道黑臭整治工程,由于区政府未能按要求落实相应的配套资金,造成这些河道在整治中未按项目立项内容实施,减少了截污管网、防汛通道等建设内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河道整治计划目标的实现。五是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抽查发现,由于缺乏日常监管机制,仍有部分企业将未达到排放标准的工业污水直接排入已整治河道。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市有关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水利项目立项审批机制,强化对水利专项资金申报环节的审核和项目验收环节的把关等工作,对配套资金未落实影响整治计划实施的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和改进。同时,应积极探索建立已整治河道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后续监管工作,巩固整治成果。要研究完善本市河道整治协同推进机制和相关制度办法,从源头上控制污染,解决目前河道整治中存在的边治理边污染的状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相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逐项研究落实有关整改措施。一是市水务局已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上海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各区(县)进一步规范农田水利工程立项,健全农田水利工程的审核机制。同时,市水务局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强化审核监管机制。二是市、区(县)农业部门及相关部门将完善农村水环境整治协同推进机制,在编制有关规划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同时,加强日常工作沟通,定期研究,合力推进,提高河道整治综合效果。对未达到预期整治效果的河道,有关单位采取了水系沟通、截污纳管等措施,积极推进整治工作。三是对部分区配套资金未落实的问题,市水务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上海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项目法人根据水利项目年度投入计划,编制财务用款计划并据此提出用款申请,确保“当年计划,当年完成”。有2个区正在对11条黑臭河道整治配套内容进行整改。同时,在不影响河道整治效果的前提下,对部分原整治计划进行调整。四是对项目后续管理机制不完善造成已整治河道再次污染的问题,已有81家企业污水纳管、7家企业关闭污水排放口,计划年内再推进完成49家企业的污水纳管工作,剩余90家暂不具备纳管条件的企业将由环保部门负责监督,确保达标排放。同时,市、区相关部门将加快推进2个污水处理厂的改扩建工程,力争年内启动,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汪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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