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全面实施书记与市县长经济责任同步审计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1日】
【来源:浙江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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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省委组织部下发了浙组通[2011]12号文件,2011年安排对47位党政部门的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建议审计厅列入本年度审计计划加以实施。其中对11个县(市)级党政领导干部全面开展书记县长同步审计。这标志着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实现了一次新的飞跃。

    浙江省市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自2001年开展以来,始终坚持实践中探索,创新中完善的工作思路,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工作,从以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到全部政府性资产审计,再到试水书记县长同步审计,走过了三个阶段性的发展历程。特别是2009年、2010年浙江省开始进行书记县市长经济责任同步审计试点工作,探索从决策入手的“自上而下”式的审计思路,初步形成了以全部政府性资产审计为主线的书记县长同步审计新模式,形成了“新五审五评”的市县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突出对可持续发展责任、民生责任、资产配置决策责任、资产管理法定责任和廉政责任等的评价,突出书记县长经济责任的合理划分。书记县长同步审计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大创举,是对县委书记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中更好地提升驾驭全局能力的一个创新,有利于规范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权力运行,有利于规范程序,更好地形成合力。

    在“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浙江省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面实施书记县长同步审计,无疑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省审计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以“三个三”为载体,积极探索努力实践,进一步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内容、方式、途径的研究力度,完善审计方法体系;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审计监督力度,关注政府履职的全面性,拓展责任领域和责任范围。在不断完善书记县长同步审计的实践中,实现审计价值的进一步提升。(凌丽娅、何刘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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