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基本到位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6日】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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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审计厅近日发布公告,公布了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表明,由于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审计厅督促有力,各地、各部门措施有效,使审计查出问题基本整改到位。

    去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束后,山东省审计厅向省政府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并受省政府委托,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作了审计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向省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要求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纠正审计查出的各类问题。

    省政府领导对整改工作非常重视,省长姜大明等5位省领导先后20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抓好整改工作,不能有丝毫忽视和放松;各被审计单位要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为进一步抓好督促整改,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单位严格执行审计决定,积极落实审计建议,认真纠正审计查出的各类问题,限期报告整改情况;各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整改工作负责,亲自抓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到位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对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涉及有关市、县(市、区)的问题,由省主管部门牵头,督促抓好各级、各有关部门整改;对屡查屡犯和不认真落实审计结论的部门、单位,要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

    山东省审计厅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完善审计结论督促落实工作机制,配备专职人员,创造性地开展督促整改工作,首次建立了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台账,对整改情况实行动态跟踪管理,深入被审计单位逐项核实。对涉及全省性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组织各市审计机关进行联合督办,加大审计督促整改力度,保证了整改成效。

    山东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整改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省政府要求,严格执行审计决定,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有的部门单位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绝大部分已整改到位。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19个部门单位已上缴财政6.63亿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4343.86万元,已调整账务处理金额2.43亿元;相关部门单位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44条,制定完善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31项。对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主管部门和相关市县认真对待,积极采取措施抓好整改,除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和部分市县少计提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等问题外,其他问题基本整改到位。(陈朝豹  王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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