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审计厅突出四个方面推进2010年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4日】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为维护福建省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资金分配行为,促进省级预算执行质量和预算管理水平的提高,福建省审计厅展开了对省财政厅、省外经贸厅、省农业厅等11个部门2010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该厅突出四个方面推进,确保于4月底前高质量完成实施阶段工作。

    一是改进方法,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严格执行审计署八号令新修订的《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严格规范审计具体行政行为。鉴于近年来同级审工作中遇到一个审计项目两种、一个审计对象涉及多个审计项目的情况,按去年该厅“同级审”工作方案提出的多个规范要求执行。

    二是充分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各审计项目要把握问题的本质和规律,进行深入的分析,从预算资金分配和使用两个环节反映突出的问题,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从制度上、体制上、机制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提升审计报告的质量和水平。同时,做好专项报告、信息报送和审计要情专报工作,全面开发利用审计成果。

    三是运用计算机技术开展审计工作。要求审计组自觉运用计算机软件开展审计工作,对11个部门单位的审计要用AO现场审计软件开展审计,专项资金审计调查项目,尽可能应用计算机进行辅助审计,提高审计质量和工作效率。

    四是严格纪律要求,切实做到廉洁从审。严格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保证各项廉政制度在本单位得到贯彻落实,严格审计纪律,审计期间,审计组要认真落实审计公示、征询、自报以及审计外勤经费自理等制度,认真落实《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福建省审计厅审计执法责任制度》和《福建省审计厅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因不认真履行审计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追究相应责任。(郑晓冲)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