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积极整改新农保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取得显著成效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8日】
【来源:审计署昆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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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办在跟踪贵州省2010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基金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中了解到,贵州省及时整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认真采纳审计建议,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贵州省新农保试点工作。

    一是审计调查工作结束后不久,贵州省便召开视频会议,通报对全省审计调查的有关情况,要求被审计的县(市、区)对照审计调查报告中的问题,逐条逐个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及时报告,争取早日解决并限时上报,对已经整改完毕的相关单位,要抓紧组织复查;同时,要求各市(州、地)针对审计发现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试点县新农保工作的指导。

    二是针对审计调查指出的“贵州省中青年参保率偏低”问题,贵州省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在宣传工作上下功夫,把新农保政策给农民讲透彻,促进多数农民实现“要我参保”到“我要参保”的转变。该省湄潭县农民张德明、伍远程等还根据自身的体会,创作花灯戏《十谢共产党》、小品《人人赞颂新农保》、花鼓戏《感谢共产党养老》等传唱十里八乡,花灯戏《十谢共产党》还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头条播出。截至目前,全省首批新农保试点农民参保率由27.47%提高到了85.97%,提高了近60个百分点。

    三是针对审计调查提出的“尽快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的建议,贵州省在大力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着力加强建章立制工作。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贵州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对〈关于将遗属补助人员纳入新农保参保范围的请示〉的复函》、《贵州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并与贵州省财政厅、财政部驻贵州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联合出台了《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申报拨付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完善新农保相关管理制度,使新农保基层管理人员有章可循。

    四是针对审计调查提出的“构建具有数字、信息化处理能力的新农保参保系统”建议,贵州省及时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重复参保和重复领取养老金的情况进行分析,开发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管理系统”,并在软件中设置了身份证号码验证系统并与城镇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关联,有效避免了新参保人员再次出现上述情况。(陈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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