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审计厅部署2011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4日】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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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云南省审计厅根据中纪委和审计署关于继续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11年全省审计系统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持续增强监管效果。全省审计机关要切实提高做好此项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促进中央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二、合理确定治理重点,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全省审计机关要把交通运输、水利工程等重点项目作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领域,继续加大对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物资设备材料采购、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环节存在问题的查处力度,着重检查政府投资项目高估冒算、挤占工程建设成本、决算编制不规范等问题。同时,选择若干典型案例进行剖析,研究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的特点和规律,认真分析深层次原因,着力揭示管理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三、注重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全省审计机关要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与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整合审计资源,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尤其要在项目选取、工作目标、内容确定等方面,将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同时,选择一些重点工程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促进项目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审计工作绩效,做好审计成果提炼。全省审计机关要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统计分析,按照要求定时上报相关数据和资料,对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要及时向审计厅报告,以便迅速掌握工作动态,促进审计成果的充分应用。2011年,是全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最后一年,各级审计机关要做好工作总结和经验积累,提高审计监督与服务的能力水平,更好地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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