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出台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意见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0日】
【来源:吉林省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日前,吉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的意见》。《意见》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的工作机制、主要目标、总体要求及主要措施等4个方面的内容。

    《意见》强调全省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机制,将重点项目纳入年度计划,各级发改、财政、国资、住建、国土资源、环保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审计部门要在真实、合法审计的基础上,注重检查和评价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在揭示问题的同时,关注项目决策、规划、立项审批及项目建成后的绩效等情况,促进政府投资项目形成有效的体制机制。

    《意见》提出了要加大对项目决策程序合规性的审计监督力度、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揭示和查处力度、加大对体制机制性问题的揭示和反映力度等三条要求。明确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要实行政府重点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建立和完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制度;逐步探索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运行后的绩效审计评价;积极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等4项措施。

    该《意见》的出台,为审计机关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发挥审计在加强投资项目监管,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等方面提供了重要保障。(韩会田  李洪新)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