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面加强审计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3日】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山东省审计厅近日召开全省审计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座谈会,贯彻落实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交流经验,研究措施,全面加强审计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审计廉政风险防控,是以防范廉政风险为核心内容,积极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科技手段,通过事前预防、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置,对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有效防控,从而提高审计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切实维护审计机关的公信力,增强审计人员的“免疫力”。主要内容包括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加强防控工作成果利用等。目的在于对审计机关在行使审计监督权和人财物管理权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廉政风险,进行排查预防、即时监控、预警纠错、综合管理,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制度机制。


会议要求从四个方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是在廉政风险排查整合环节,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全面排查廉政风险,重点关注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并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合理归并和风险等级评定,确定防控重点,研究制定防控措施。二是在制度规定修订完善环节,以有效防控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为目标,梳理和完善廉政教育、监督检查、考核评估、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使权力的行使更加透明、工作职责更加清晰、工作流程更加规范。三是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环节,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和制度规定,对廉政风险相对集中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对可能诱发不廉洁性行为的苗头性或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预警纠错,对极易引致违纪违法行为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同时,积极探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对廉政风险点实施动态管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四是在工作成效检查评估环节,加强对各项防控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防控措施和制度规定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为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会议强调,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明确各项工作的任务分工和牵头部门。二是广泛宣传,全员参与。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在审计机关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充分调动全体人员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全员参与、全员排查、全员防范的良好氛围。三是因地制宜,不断完善。紧密联系实际,针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丰富和发展廉政风险防控理论,把先进管理方法转变成实践、把经验上升为制度、把制度细化为措施,逐步形成审计机关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陈朝豹  王照生)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