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云南省审计报告内容充实特点鲜明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9日】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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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5日,受云南省人民政府委托,云南省审计厅厅长尹建业向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了《关于2010年度云南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今年云南省的审计报告立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和宏观层面,不仅反映了财政、税收、民生、重大投资、改革措施等各领域的基本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也深入揭示了其中存在的制度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不仅反映了重点领域在某一时点上的静态特征,也尝试着反映了一定时期相关领域改革进程的动态发展。另外,审计报告的时效性也很强,按照首次实施的跨年度计划,报告内容全部都是计划年度内的审计结果,因此报告反映的内容更加贴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且有利于及时反映政策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利于相关部门根据审计结果及时决策、科学调整、积极整改。

    报告努力改变了以往简单罗列或者个别反映情况的方式,着力反映了相关领域的全貌和总体情况,体现了报告内容的充实和完整。这一特点突出体现在地税联网审计工作中,对地方税收执行情况作了“点、线、面”的全貌反映,增强了对全局的把握和了解。同时,在上半年的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因新增了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项目,专门将30个计划项目压缩到了24个,以确保审计质量和效率。实践证明,成效明显,审计查出的违规金额和管理不规范金额不但未减少,甚至超过了上年;投资审计核减金额和专项审计揭示的问题金额都较大。这说明审计监督的深度仍在持续加大。

    近年来,云南省审计厅始终坚持将维护和改善民生作为审计监督重点之一。今年的审计报告也凸显了这个特点,涉及民生的专项审计有12项,为历年来最多。例如:新农保、“两基”教育、支农、滇池水污染、中小学校舍安全等项目,都是审计厅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广泛征求公众民意,以及自身拟订的审计重点保持高度一致,在今年的审计报告中得到了充分体现。这也是对民生热点的一种积极回应,不仅有利于促进完善涉及民生的制度安排,更有利于疏导民意表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始终是审计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重点。今年云南的审计报告专门作为一项内容进行了反映,从2010年7月至今,审计厅共向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和主管部门移送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19件,涉案人员43人,涉案金额3.3亿元。报告还认真分析了审计发现案件线索的四个主要特征,即利用职权侵吞公款、化公为私谋取私利、伪造资料骗取资金、非法经营谋取利益等。此外,在今年的报告中,还对69个部门单位进行了点名,揭示了其严重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起到了警示作用。

    报告在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时,并没有停留在表象,而是注意了各部分问题之间的内在联系,反映了问题背后的制度性、机制性缺陷和管理漏洞。比如:反映部门隐瞒、转移收入的问题,分析根本原因还是在于财政对于非税收入的监管不到位;反映一些地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原因也在于预算下达过晚,资金拨付不能及时到位所致。由此,审计报告提出了四条具有针对性的意见:一是进一步理顺征缴关系,强化各类非税收入管理;二是坚决制止违规出借财政资金,防范财政资金安全风险;三是规范结余资金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提升行政绩效管理层次,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汪文)

附:

关于2010年度云南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1年7月25日在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云南省审计厅 厅长  尹建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2010年,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增投资、扩消费、调结构、保民生、建和谐、促发展,保持了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收入871.18亿元,中央财政补助收入1289.81亿元;全省一般预算支出2285.72亿元,上解中央支出3.12亿元;年终结余130.33亿元,净结余31.48亿元。其中:省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83.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24%,一般预算支出463.6亿元,比上年决算512.8亿元减少49.3亿元,下降9.6%,圆满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省级预算。
    一是着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全省经济建设支出605亿元,比上年增长12.1%,支持了铁路、机场、公路以及水利设施、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等一系列重大建设项目及重要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争取中央代地方政府发行债券额度75亿元,重点用于在建项目,优先保障了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的地方配套。
    二是进一步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全面兑现了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绩效工资,对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及食堂及时进行了临时价格补贴。筹措抗击特大旱灾补助资金24.8亿元,帮助灾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安排拨付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16.7亿元,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同时,继续提高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省财政补助下级支出1173.55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458.25亿元,占比39%,比上年增长12.6%。
    三是大力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安排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1.2亿元,提高了当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积极支持开发利用再生能源,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节能降耗及新能源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筹集专项资金21.7亿元,支持全省九大高原湖泊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治理。
    四是财政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继续完善年初预算评审机制,启动了省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动态管理,推进部门预算内部公示,进一步规范省级追加支出预算申报流程。采取改进预算编制手段、按时批复和及时下达预算等措施,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理顺与试点县之间的财政关系,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
    一、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㈠审计财政厅具体组织2010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0年,财政厅把握时机,积极培植财源、加强征管、挖掘增收潜力,不断提升财政运行质量,超额完成了财政收支目标任务。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改进的问题。
    ⒈2010年12月31日,由于部分预算指标下达较晚,财政厅为避免年终虚增预算结余,采取以拨作支的方式,将政府采购资金12.33亿元转入新开设的银行账户存放。财政厅已于7月6日将该账户的资金余额5.41亿元收回国库并注销了账户。
    ⒉非税收入监管不到位,由于票据管理与资金管理工作脱节,导致部分预算单位滞留非税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一些部门未如实填报结余资金。
    ㈡审计全省2010年度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情况。
    审计厅应用地税联网审计系统,统一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对2010年度全省地方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全省地税部门税收征管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全年税收收入比上年增长了31.73%,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但税收征管中也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多征或少征税收的问题。
    ⒈由于适用税率错误,导致多征8户农村信用社2010年营业税金及附加615.97万元,少征3户城区农村合作银行2010年营业税金及附加1143.26万元。
    ⒉73个地税部门未征缴2351户纳税人房产税1472.01万元,未征缴2571户纳税人土地使用税2493.33万元。
    ⒊由于相关税种征收不全,漏征漏管179户房屋租赁业纳税人相应税款528.5万元;由于房屋租赁营业税税率适用错误,多征税款9.28万元,少征税款151.93万元。
    ㈢审计24个省级部门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查出违规金额4.54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8.06亿元。
    1.预算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4个部门项目预算未细化、未按规定向所属单位批复预算、年度决算报表编制不完整,涉及14.64亿元。其中:年初批复农业厅的项目支出7.28亿元未细化到具体实施单位。
    二是3个部门(单位)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自行调整预算、无预算拨款或支出,涉及5504.42万元。其中: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取的疫苗反应补助款1488.71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三是11个部门(单位)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长期闲置2.57亿元,未经批准动用结余资金1898.63万元,基建结余未上缴财政222.59万元。其中:商务厅未将年初结余资金5238.4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其中项目资金953.18万元长期闲置。
    四是全省质监系统因项目安排不合理,导致政府采购预算8054.38万元未执行。
    2.预算执行中的违规问题。
    一是8个部门(单位)违规转移零余额账户资金到其他账户和单位4968.52万元。其中:商务厅3593.21万元;省药监局及其3个下属事业单位892.79万元。
    二是15个部门(单位)挪用专项资金、扩大支出范围、虚列支出转移资金1927.9万元。其中: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将24.27万元专项经费用于124名职工旅游支出。
    三是14个部门(单位)应缴未缴财政性资金2.41亿元,违规收费438.78万元。其中:省招生考试院1029.13万元收入未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卫生厅下属机关服务中心、培训中心违规收费434.38万元。
    四是10个部门(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143.26万元,通过部分收支未纳入单位统一核算、收入不入账或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等方式形成账外资金743.59万元。其中:省花产办违反津补贴政策发放年终奖、加班和过节费等12.38万元。
    五是7个单位采取虚假方式骗取财政资金318.38万元。其中:丽江安盛外贸有限责任公司等5户企业伪造贷款资料及项目,骗取贴息资金115万元;省工业高级技师学院多报学生人数730人,多领财政补助187.25万元。
    上述问题,在审计期间已有7个部门(单位)对存在的部分问题进行了整改。对于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已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㈣审计21个部门决算草案情况。
    结果表明,21个部门基本能够按照规定编报部门决算草案,编报质量有所提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由于部分支出、结余资金未纳入决算反映,应记未记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原因,导致部门决算报表少反映收入3.12亿元、支出1058.1万元、结余2033.09万元,资产3230.79万元、负债973.31万元、事业基金1074.17万元,影响了决算草案编报的完整性。二是由于虚列支出、以拨作支、违规向非预算单位拨款807.54万元,影响了决算草案编报的真实性。三是由于挪用专项资金、部分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等5362.08万元,影响了决算草案编报的合法性。
    ㈤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1.审计调查2009年至2010年中央财政代云南省发行债劵分配使用情况。结果表明,我省将有限的地方财力和债券资金整合起来,重点保障了中央投资地方公益性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的需要。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债券资金管理不规范。昆明等州(市)未将债券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文山州和怒江州未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二是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前期勘察设计深度不够,致使债券资金闲置4741万元。三是泸水县挪用、套取廉租房建设专项资金702.9万元。
    上述问题,各单位已制订了整改措施,目前正在整改当中。
    2.审计财政出借资金情况。按照省人大提出的对财政出借财政资金进行检查的要求,审计厅组织全省审计机关,检查了各级财政的出借情况。截至2010年末,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出借资金余额133.8亿元,2010年新增借款50.17亿元,全部为州(市)级以下的借款。出借资金中,省本级4.87亿元、各州(市)本级39.05亿元、县级(含乡镇)89.87亿元,3年以上借款占总借出款的36.24%,出借时间最长的达24年。
    3.审计楚雄州、迪庆州2009年度财政决算情况。结果表明,两地财政收支运行平稳,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支出突出了重点。楚雄州的主要问题:一是州政府未按规定使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和探矿权、采矿权价款2236万元;二是7个县将历年欠拨专款1.01亿元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其中:牟定县4730.88万元、双柏县1619.37万元、南华县1375万元。迪庆州的主要问题:一是挪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3282万元;二是州财政局出借国库资金7061万元,截至审计结束时尚有4441万元未归还;三是提前征收税收3150万元,虚增了当年财政收入。
    二、审计扩大内需及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情况
    ㈠审计调查全省1至4批扩大内需项目的整体实施情况。
    审计调查16个州(市)截至2010年10月底中央新增预算内扩大内需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结果表明,中央扩大内需投资总体运行良好,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在保持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全省1至4批项目总投资411亿元,完成投资226.77亿元,完成投资率55.2%。审计调查重点抽查了农村饮水安全等项目,发现违规问题金额1.23亿元,占该项目计划总投资的3.84%,其中:配套资金不到位1.18亿元,挪用资金310万元;项目建设程序执行及管理中还存在项目招标不规范,监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重建设、轻管理,规划、设计不到位,项目不能正常使用等问题。
    上述挪用资金及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整改完毕,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审计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
    ㈡116条二级公路债务里程锁定及跟踪审计情况。
    为配合国务院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相关配套措施,根据省政府要求,审计厅连续3年组织开展了对116条二级公路的跟踪审计工作。截至2011年6月30日,116条二级公路共计完成投资1429.74亿元,到位资金1021.56亿元。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挤占挪用资金1.43亿元。二是工程造价不实15.64亿元。三是项目审批进展缓慢。大部分项目未完成省级层面收费项目的审批工作,49个新建项目未完成省发改委的修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或修编初步设计审批工作。四是地方政府筹资困难,征地拆迁资金缺口较大。五是建设资金缺口达408.19亿元。
    ㈢审计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
    对15个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15个项目概算投资共计454.68亿元,实际完成投资431.9亿元,均已建成投产或使用,其中9个项目因建设单位投资控制较好,比概算节约21.02亿元,例如永武高速公路项目节约概算10.73亿元。15个项目共计核减建设成本12.19亿元,查出违规金额9.65亿元,两项合计占到完成投资总额的5.07%。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程造价不实12.19亿元,其中:天安50万吨合成氨建设项目核减2.41亿元。二是部分工程未公开招标4984.68万元。其中:小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景洪连接线2000.39万元。三是羊拉铜矿建设项目挤占成本1.21亿元。
    ㈣跟踪审计重大建设项目情况。对省博物馆、昆明理工大学等6个建设项目开展了跟踪审计。6个项目概算总投资101亿元,实际完成投资60.82亿元。审计核减建设成本1.79亿元,查出违规金额4.8亿元,两项合计占到完成投资总额的10.94%。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程造价不实1.79亿元,其中:磨思高速公路9922.98万元。二是部分项目未公开招投标6913.53万元,其中:昆明理工大学6176.37万元。三是出借项目资金1.61亿元,其中:省博物馆8101.89万元,昆明理工大学4693.61万元,云南师范大学2099.48万元。
    上述问题,审计机关依法作出了处理,目前各个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三、审计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工程情况
    围绕我省民生领域的工作重点,结合公开征集公众对2010年度审计计划的意见,审计厅将涉及新农保、教育、“三农”、抗灾救灾等方面的48个民生项目列入了审计项目计划。
    ㈠审计调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对10个县(市)新农保试点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新农保政策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泸水县滞留618万元省级补助资金,耿马县有931人因无力一次性缴足15年养老保险费而不能领取到养老金,占该年度符合领取条件人数的77.84%。景洪市5个乡(镇)393位老人养老金未计算发放等。此外,还存在保费收入上缴不及时,办理机构不健全,管理不规范,金融机构服务不到位,以及非农户籍、无户籍农村居民的参保问题等。
    上述问题,除需要从全局或政策层面研究解决的问题外,其他问题已整改完毕。
    ㈡审计调查全省“两基”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使用情况。结果表明,2007年至2009年全省教育经费投入“三个增长”的要求得到全面落实,各级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快,有力地推进了全省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10个州(市)、47个县(市、区)的1.49亿元教育费附加收入未用于教育。二是个别部门(单位)和学校滞留和挪用专项资金,涉及金额1345.76万元。
    上述问题,目前均已得到纠正和整改。
    ㈢审计13个县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结果表明,财政支农项目的实施,改善了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推动了种植结构和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审计查出违规金额7718.38万元,管理和核算不规范金额2.52亿元。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昌宁等11个县挪用财政支农资金922.3万元,用于建房、买车或弥补行政经费等。二是永胜县4家私营企业弄虚作假,套取财政支农贷款贴息资金230万元。三是祥云县、会泽县违规出借财政支农专项资金130万元。四是元阳等4个县虚列支出1091.07万元。五是峨山等3个县虚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支出4916.6万元。六是9个县滞留、闲置资金2.52亿元,其中:昌宁8974.95万元、墨江4669.68万元。七是私设“小金库”,涉及金额265.17万元。其中:峨山县农业局125.31万元、永胜县三川镇82.14万元、永胜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46.03万元。
    上述问题,审计期间已自行纠正金额1100.49万元。其余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㈣审计调查5州(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结果表明,各级林业与财政部门共同制定了实施项目的具体办法,推动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仍有8456.19万亩公益林未纳入补偿范围。二是大围山等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挪用336.98万元基金用于发工资和弥补经费不足。三是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等单位资金结余达2137.23万元,影响资金效益发挥;元阳县等地种植膏桐失败,造成资金损失等。
    ㈤跟踪审计2010年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情况。结果表明,通过排除危房,消除安全隐患,显著地改善了办学条件。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大理、昆明等州(市)、县级配套资金不到位。二是梁河、景洪等县(市)43个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三是楚雄州、永善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擅自调整建设规模1.48万平方米。四是曲靖市、弥勒县多计工程价款897.96万元。
    ㈥跟踪审计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结果表明,各级财政、民政、总工会等单位严格执行《云南省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分配较为公开透明,物资发放手续基本规范完善;各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确保了“阳光救灾”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救灾款物的安全完整。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昆明市、文山州扩大救灾资金使用范围,涉及金额135.08万元。二是昭通市和临沧市部分救灾款物兑付不及时,涉及金额123.44万元。
    上述问题,各级政府已责成相关地方和单位进行了整改。
    ㈦审计5个州(市)144个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管理使用情况。结果表明,福彩公益金在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省福彩中心挪用福利彩票发行费449.3万元。二是部分地方长期滞留福彩公益金。新平县2007年申请到殡仪馆新建资助款170万元,截至审计时还处于工程招标阶段。三是资金使用效益低下。德宏州社会福利院总投资1500万元,入住率仅为15%。
    上述问题,民政厅在审计期间已进行了督查和整改。
    ㈧审计“特殊党费”拨付和管理使用情况。结果表明,中央下拨的1亿元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已全部用于昭通市5个受灾县有关的恢复重建项目,援建项目效果明显,充分发挥了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建设工程凝聚党心、赢得民心、振奋人心的作用。审计中未发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个别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完毕。
    ㈨审计调查13个华侨农(林)场改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结果表明,省政府连续3年将华侨农(林)场改革工作列为省级20项重大工作之一,华侨农(林)场职工居有其屋、老有所养的目标逐步实现。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危房改造工程实施对象条件差别过大,芒市等地虚报冒领补助资金132.5万元、挪用41.12万元。二是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宾川县等地闲置资金516.88万元;耿马县、双江县滞留资金268.7万元。
    以上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㈩审计16个州(市)、122个县(市、区)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结果表明,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投入使得经常性政法支出总体达到了保障标准。审计查出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金额1.64亿元。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3个州(市)、13个县(市、区)政法机关虚列支出转移资金3057.61万元。二是3个州(市)、11个县(市、区)政法机关违规发放奖金、慰问金和各种补贴1429.3万元。三是3个州(市)、15个县(市、区)政法机关擅自提高支出标准和扩大支出范围594.76万元。四是2个州(市)、30个县(市、区)政法机关资产购置未执行政府采购规定2251.54万元。
    上述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十一)审计金安桥水利水电移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结果表明,该项目的移民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当地移民局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侵占移民安置资金1029.7万元,其中:丽江市276.8万元、玉龙县552.79万元、古城区200.11万元。二是挪用移民安置资金110.21万元用于购买车辆及办公设备,其中:玉龙县80.25万元、宁蒗县29.96万元。
    上述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四、绩效审计情况
    ㈠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行政绩效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厅对省政府确定的2010年度20个重大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中的16项进行了行政绩效审计调查。结果表明,两个“20项”总体进展顺利,各责任单位细化、量化了年度目标任务,明确了责任主体和工作措施,实施行政绩效管理成效明显,部分项目超额完成了年初任务,一些已完工项目取得了较好的效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4个项目(工作)未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其中:昆明新机场建设项目全年完成投资45.52亿元,为年度任务55亿元的82.76%;省级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全年完成投资12.21亿元,为年度投资任务15亿元的81.4%;昆明、玉溪、西双版纳、红河4个州(市)的210个贫困自然村整村推进工作尚未开展;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中,东川区、嵩明县共计4990户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至2010年底才开工建设。
    二是3个项目的部分子项目工作进度迟缓。其中:锁龙寺-蒙自高速、昆明西北绕城高速、江底-石林高速等3项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中,沾益县2个移民集中安置点和移民安置房的建设未按要求完成;润滇工程项目中,南涧县的母子垦水库、双江县的南等水库分别于2002年11月和2003年11月开工建设,至2010年底才基本完工。
    三是3个项目(工作)资金筹集管理使用不规范。其中:农村饮水安全项目16个州(市)实际配套资金6643.62万元,仅为应配套数的50.67%;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项目各州、县实际配套资金2.93亿元,仅占应配套数的65.88%;在高校搬迁建设项目中,昆明理工大学用323.25万元建设资金购车6辆,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用383.58万元建设资金购车13辆。
    四是3个项目(工作)亟待规范和加强。其中: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实行领导小组、项目公司和工程建设指挥部多头管理的模式,导致管理环节过多,工程核算不统一。滇池污染治理项目未经批准变更8.15千米的北岸环湖干管截污完善工程,未经招投标指定施工单位承担环湖截污干管工程部分标段建设,合同金额9.25亿元;昆明新机场建设项目4个单项工程未招标,合同金额2488.02万元。
    上述问题,各责任单位均已按照审计意见进行了整改。
    ㈡17个省级部门绩效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审计厅对人力与社会保障厅等17个省级部门和单位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多数部门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资金使用效益得到较好发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单位自行调整项目资金计划。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自行调整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100万元;玉溪市自行调整“仙湖锦绣”旅游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万元。二是部分专项资金存在资金滞留有关单位、资金拨付不及时、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德宏州财政局滞留城市建设和旅游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万元;通海县未及时拨付通海五金机电特色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0万元。三是部分项目未按计划时间完成、进度较慢。2010年中央安排由水利厅组织实施的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至审计时还未完成招投标,项目资金5600万元尚未投入使用。四是部分部门和单位未能有效降低行政成本。
    五、其他审计情况
    ㈠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情况。
    2010年,审计厅共审计12名省管领导干部。结果表明,12名省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基本能够履行经济责任,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违法违规问题:一是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迪庆州国有资产产权处置收入2000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二是隐瞒财政收入。国土资源厅代征收的探矿采矿权出让金5934万元未及时解缴省级财政专户,省社科联采取收入不入账、在往来款核算等形式隐瞒财政收入350万元。三是滞留、挪用专项资金。迪庆州财政局滞留省财政下达的基本建设资金4846万元。四是违规出借财政资金。凤庆县、沧源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规出借住房公积金1.07亿元;凤庆县财政局违规出借森林植被恢复费1942万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违规出借资金1300万元。五是往来款项长期挂账。临沧市财政局出借财政资金3.97亿元长期挂账;省电视台往来款项1890万元长期挂账。
    上述问题,审计厅已依法作出了处理,并向纪检监察、组织部门报告了审计结果。目前,各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已按审计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
    ㈡其他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事项。
    1.审计14个利用国外贷(援)款项目2010年度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结果表明,国外贷(援)款项目共完成投资28.18亿元,在交通、教育、卫生等领域取得了较好的环境和社会效益。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中英西南基础教育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现金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232.7万元。二是保山至龙陵高速公路项目多计工程价款及费用1864.95万元。
    上述问题,省政府已要求相关部门完善管理,审计厅已依法进行了处理。
    2.审计调查4家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结果表明,省招标采购局、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省矿业权交易中心、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4个单位认真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促进提高了政府的社会化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省矿业权交易中心未及时上缴应缴财政资金1.96亿元。二是省工程建设交易中心扩大开支范围,用于补助相关单位办公和培训费用35万元。三是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无依据收取公告费14.4万元。
    目前已成立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公共资源集中交易。
    3.审计调查5家地勘单位属地化管理改革发展情况。结果表明,属地化管理后的地勘单位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矿业支柱产业建设目标,实现了主要矿产资源储量的较大增长,通过在境外开展风险找矿勘查、矿业开发和技术合作,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当前改革发展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一是地勘单位工作体制机制不顺。由于事业体制和企业体制并行,导致进一步深化企业化改革受到制约,政府部门也无法确定统一、合理的监管和评价标准。二是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各地勘单位未进行有效整合,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地质工作资源的内耗。三是拥有矿业权的数量逐年减少。地勘单位拥有的矿业权已经从2007年的634个下降到2010年的427个,同比减少了32.6%。四是历史遗留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地勘单位离退休人员比较多,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困难补助、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缺口尚未得到妥善解决。
    上述问题,国土资源厅已按照省政府要求进行了专题调研,正在酝酿地勘单位企业化发展新的改革方案。
    六、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情况
    审计机关始终坚持将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从2010年7月至今,审计厅共向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和主管部门移送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19件,涉案人员43人,涉案金额3.3亿元。从审计发现的案件线索情况看,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利用职权侵吞公款、化公为私谋取私利、伪造资料骗取资金、非法经营谋取利益等。
    对各地、各单位的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审计厅将依法予以公告。全面的整改情况,省人民政府将在11月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七、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
    ㈠进一步理顺征缴关系,强化各类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内部分工,强化各个管理机构职责,切实加强非税收入征缴、支出管理。继续深化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准确把握影响非税收入的各项政策因素,合理、完整编制非税收入预算,切实提高非税收入预算完整性,推进综合预算管理工作。
    ㈡坚决制止出借财政资金,防范财政资金安全风险。各级财政要坚决制止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的行为。全面清理并收回已经借出的财政资金,制定分类处理措施,强化日常清理,制定归还机制,做到定期提示、及时清欠,努力盘活财政资金,积极规避财政资金安全风险。
    ㈢规范结余资金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前一年度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结余,应按基本支出结余和项目支出结余分别作出注销收回或结转下年使用处理。对结余资金规模较大的预算单位,应适当压缩部门支出预算规模,同时建立健全结余资金的风险防控机制,杜绝转移、挪用结余资金的行为,从根本上加强部门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有效控制结余资金过大的问题。
    ㈣提升行政绩效管理层次,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行政绩效管理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确保行政绩效检查评价结果得到有效运用;同时,建立健全结果通报、责任追究、情况反馈等结果运用制度。在此基础上,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探索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行政机关行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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