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硕果累累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3日】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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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以来,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委托,江苏省审计厅连续4年组织开展了对38所省属高校52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其中党委书记13名、校(院)长39名。2011年,省厅还将对7所省属高校的11名党委书记、校(院)长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已经成为江苏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方面的一项经常性、制度化工作。

    边学习、边审计,边思考,边总结。江苏省审计厅在工作中勇于创新,加强规范,提升质量,深化成果,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硕果累累。编写的《江苏省某高校经济责任审计AO应用实例》,获得审计署AO应用实例一等奖;上报的审计综合报告,得到了省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承担了审计署《高等院校审计数据规划》和《高等院校计算机审计方法体系》编撰中的重要工作;特别是今年6月,由江苏省审计厅主要领导担任主编的《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指南》由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出版发行,审计署党组副书记、副审计长董大胜亲自为该书作序。该书在总结多年审计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立足干部正确履职,立足规范审计行为,立足提升审计质量,力求体现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前瞻性、实用性和规范性,“审什么、怎么审、达到什么目标、常见问题及处理、怎么评价、怎么报告”,为审计工作提供了一套较为规范的操作办法。近日还与省教育厅共同举办了向全省126所高校赠书活动。

    在项目组织上,做到“四个统一”。由该厅统一组织,授权部分省辖市审计机关共同实施。工作中省厅做到 “四个统一”:统一制定审计工作方案,统一进行人员培训,统一组织进点,统一上报审计结果。审计实施过程中,省厅不仅深入现场进行指导和督查,还定期召开审计情况通报会、交流会,了解审计情况,提出工作要求。

    在审计内容上,明确“六个重点”。即紧紧围绕高校事业发展情况,重大经济决策管理绩效情况,国家财经政策执行情况,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内部管理与控制情况,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

    在审计方法上,坚持“五个注重”。注重审前调查工作的实效性,布置高校进行认真自查;注重审计方式的多样化,将查账与座谈、民意测评和问卷调查等相结合;注重审计内容的绩效性,结合重大经济决策管理情况,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的绩效审计;注重审计手段的信息化,针对高校财务核算、收费管理等电子化管理,大力推进计算机审计;注重审计发现的深度化,不仅对财务核算、财务管理等问题进行查处,更要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依法查深查透并严肃处理,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帮助高校进行解决和反映。

    在责任界定上,做到“因校制宜”。按照《高等教育法》规定的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统一要求,根据任职学校的决策管理运行模式以及学校章程、会议制度、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准确界定党委书记和校(院)长各自的责任范围以及共同责任的范围。将责任界定与领导干部职责分工一致起来,并注意把握恰当性和谨慎性原则,有关高校经济活动中重大决策事项或执行国家财经制度和其他政策规定出现问题的,书记和院长均应承担领导责任。

    在结果运用上,抓好落实整改。及时向省政府报送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综合结果,提交省委组织部门、抄送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做好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情况反馈等落实整改工作。我省各高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对审计结果非常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逐步建立完善规范管理各项制度,如科研经费管理、基本建设管理、下属单位管理制度等,有的高校还编制了财务手册、廉政手册,建立了中层干部定期交流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黄步龙 肖可 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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