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大常委会高度评价审计报告并就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30日】
【来源:山西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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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7日,山西省审计厅厅长郝志远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了《关于2010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山西省审计厅在今年的审计工作中,继续坚持推进审计组织方式和方法的创新,紧密围绕全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大局开展工作,实行上下联动,预算执行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相结合,把对财政资金征收、管理、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同绩效审计相结合,更加注重从对资金使用整个过程的审计揭示效益方面存在的问题,更加注重从对问题发生原因的分析发现制度、体制、机制方面的漏洞和缺陷,在依法处理处罚的同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报告反映了2010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和13项专项资金审计的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今后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提出了5个方面的意见。

    7月28日,山西省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对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计工作报告给予高度评价,认为省审计厅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审计工作卓有成效。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重点突出,报告中提出的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5个方面的建议有高度、针对性强、措施得力,如果认真加以落实,对提高我省财政管理水平将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常委会要求省人民政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通过完善有关制度消除屡查屡犯的现象。对一些重大、典型问题,要实行问责,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审计,防止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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