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5日】
【来源:湖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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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这是该省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大举措。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提高认识,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要保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必需的机构、人员和经费,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不断探索和创新干部管理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结合的新途径;要拓展领域,推进对法定审计对象的全面覆盖。要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稳步推进市、县两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有计划地对党委部门领导干部进行审计。要确保任中审计在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比例不低于30%;要深化内容,全面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要围绕领导干部“四权一廉”的履职情况,积极探索对政府绩效和行政效能的审计,合理设计审计评价指标,严格界定领导干部应负的责任;要强化运用,积极服务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要积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问责评议试点,逐步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要加强指导,推进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重点加强对垂直管理部门、掌控国有资产较多的国有企业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行业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意见》的出台,体现了该省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对于全面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康鸿飞 赵子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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