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审计厅贯彻依法治省“三五”规划见实效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4日】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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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治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云南省审计厅认真贯彻规划要求,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中的“免疫系统”作用,连续三年被省政府评为“特别优秀行政执法单位”。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了有效工作机制。云南省审计厅专门成立了以厅长为组长、分管法制工作副厅长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把贯彻依法治省“三五”规划作为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了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和干部职工学习计划,完善了定期会议、年度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

    狠抓建章立制,规范了审计执法行为。该厅先后制订了《云南省审计厅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云南省审计机关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等10多项规章制度,建立了审计项目审理、专家咨询、业务会议、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审计质量控制机制,有效提升了依法审计能力。

    注重廉洁自律,提高了审计执法公信力。该厅党组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审计业务建设作为同等重要的任务来抓。采取了严格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制止收受土特产品、割断与社会中介机构经济联系等举措,同时通过加强成本控制、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开展“民选审计”、公开自身财务收支,主动引入媒体和公众监督,切实提高了公众对审计工作的信任度。

    搞好普法宣传,营造了良好执法环境。该厅一是认真制订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确保了普法工作长效、有序开展;二是积极征订普法书籍和教材,确保审计人员学有书箱、用有资料;三是每年定期办班培训,确保审计人员及时熟悉掌握新颁布的法规;四是利用法制宣传日、审计组进点等时机,向公众散发宣传资料,向被审计单位讲解法律知识,赢得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的广泛支持。

    坚持学以致用,促进了依法治省工作。五年来,云南全省审计机关共查出违规金额307.6亿元,收缴财政64.2亿元,促进增收节支96.7亿元,仅2010年发现并移送重大案件线索120件。此外,还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小金库”专项整治、“两基”迎国检专项检查和规范津补贴清理检查等重点工作,切实履行了经济监督和反腐败的职能,为促进依法治省作出了积极贡献。(汪文、方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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