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呈现四大亮点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6日】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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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江苏省各级审计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坚持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完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和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不断加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力度,对服务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地发挥了“免疫系统”功能。据统计,2011年,全省共完成对1732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领导干部负有直接责任的违规、损失浪费问题金额7886万元。审计后,6名被审计领导干部和27名其他人员的问题被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查处。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呈现四大亮点。

    一是以学习贯彻两办《规定》为契机,努力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化、规范化。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认真抓好《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制度和规范,大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不断规范。省厅先后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并着手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南京、南通等市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操作规程》等配套规范;徐州市出台了《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试行稿)》,系统评价县级党政主要领导的工作实绩和经济责任;无锡市分别针对地方党政领导、部门党政领导、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乡镇(街道)干部、村级负责人等5个大类领导干部的不同特点,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这些举措,有力地推进了我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是以强化业务指导为抓手,推进经济责任审计不断深化。年初,省厅印发指导意见,从贯彻落实《规定》、健全组织协调机制、规范审计内容与评价、强化督察整改、完善审计管理、推动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理论体系建设等七个方面,强调加大绩效审计方法的应用,探索科学、全面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有效途径,为全省各级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指导。为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我省2011年以来着重加大了对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和指导,分别采取授权审计和交叉审计等形式,统一组织对16名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三责联审”,省审计厅在深入总结前几年实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统一的工作方案,并对参审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同时,邀请接受过审计的领导干部现场讲解履职特点和情况。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服务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科学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是以促进科学发展为核心,进一步拓展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各地坚持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穿于经济责任审计全过程,在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的同时,努力拓展审计内容,更加关注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重大经济决策、重大经济活动情况,更加关注领导干部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情况,更加关注重点专项资金使用、重点工程项目实施的绩效情况,促进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苏州市在对所辖市、镇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中,突出对区域环境绩效、社区建设绩效和土地股份合作社运行绩效的监督,切实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镇江、连云港等市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加强对社会保障、环境保护、资源管理、教育卫生、富民工程等事项的检查,致力于促进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四是以强化整改为手段,促进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各地狠抓审计跟踪回访和查出问题的督查整改,在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机制及相关责任追究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南京等市党政主要领导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批示要求逐条进行整改,建立责任体系,确保整改到位,并杜绝屡查屡犯的现象。宿迁市在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组织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公开问责评议,监督的范围和渠道进一步拓宽。盐城市委领导要求将审计结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并对每份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都作出批示。徐州市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送“快速通道”,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审计专报的形式直报市主要领导。镇江、扬州、泰州等市出台了整改督察、问责等相关制度,有力地保障了整改落实工作有序进行。通过强化整改,推动了干部问责机制的建立,增强了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的意识。(徐宁生 汪国才 李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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