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9日】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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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辽宁省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暨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听取了省委委员、省审计厅厅长王悦关于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省委副书记夏德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许卫国,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俊莲,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辛桂梓分别对省审计厅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2000年以来,全省共审计党政领导干部20614人,其中市厅级领导干部624人;审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1057人。根据审计结果,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领导干部及其他人员78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权力运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高度重视。省、市、县(区)都成立了由党委和政府领导担任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领导机构,其中领导小组113个,联席会议104个。各级党委、政府都将经济责任审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切实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从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审计机关大力支持,为审计机关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是建立了适应经济责任审计发展需要的工作制度和机制。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领导干部(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办法》、《党政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办理经济事项交接工作办法》等7项规章制度,指导、规范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各市也结合本地实际,围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定了《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量化办法》等多项制度、办法。同时,各级审计机关不断改进审计的组织实施方式,实现不同审计项目之间的资源共享;加大任中审计的比重,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探索开展大学党委书记和校长、县委书记和县长、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同步经济责任审计,为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积累了经验。针对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少、任务重的实际情况,各级审计机关积极整合审计资源,树立全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意识,形成经济责任审计“一盘棋”,保证了审计任务的完成。

    三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层次和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县处级及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已经全面开展,市、厅级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已经实现常态化,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同步审计”也在有序推进。在审计的内容上,也从最初的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主,逐步转变为关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以及遵守有关廉政规定情况。如在近几年的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中,将省委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地方政府性债务等问题作为审计的重点内容,促进了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意识,注重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同时,审计的力度也不断加大。既客观评价了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及成绩,又注重揭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促进了相关制度和机制的完善。审计还发现了一些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线索,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四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不断强化,作用越来越明显。全省共制定审计结果运用相关制度60余项,保证了经济责任审计不流于形式,切实发挥作用。对审计发现的违反财经法纪问题,各级审计机关依法进行了处理。对因决策失误、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依纪进行了责任追究。一些市还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有的市还专门印发了《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查通知书》,促进被审计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也分别按照相关规定,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与本部门职能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成为各级党委和干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任用、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并被运用到目标责任制管理、年度工作考核等机制之中。(王明仁 丛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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