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经济责任审计积极服务地方换届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9日】
【来源:湖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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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地方各级人大、政府、政协面临换届,按照规定,换届中被调整的党政正职领导或继续担任原党政正职的领导,均需接受经济责任审计。湖南省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为更好地指导审计工作,服务地方换届,近日,湖南下发《关于换届中经济责任审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换届中经济责任审计对象,重点选取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民利密切相关又责任重大的单位领导干部,如发改、教育、财政、农业、经济和信息化、交通、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同时,加强与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配合,重视群众举报线索,根据所反映情况确定审计对象。围绕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重大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个人廉洁自律等进行审计,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责任制考核目标、行业标准和当地实际情况,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离任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职情况,为党委政府考察任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兰志荣 赵永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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