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有关部门负责人就201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8日】
【来源: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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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7月18日,审计署发布了66个市县201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结果的公告,围绕此次公告的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负责人。
    
    问:请介绍一下本次审计的相关情况。
    答:这次主要是对18个省区市的66个市县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进行审计,审计的66个市县既包含18个省的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中心城区,也包含了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市县,因此所反映的问题比较全面,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这次审计的目标是:掌握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和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揭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分析原因,提出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建议,促进党中央、国务院各项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促进保障性住房的公平分配和规范管理,促进住房保障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从审计的情况看,以上目标基本实现。
    
    问:从审计情况看,您对66个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情况的总体评价是什么?
    答:从对66个市县审计的情况看,地方各级政府和住房保障建设和管理部门采取了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积极解决资金、土地供应等难题,基本完成了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从66个市县所在的18个省区市的总体情况看,保障性安居工程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资金投入不断增加,保障人数也不断增多,已初步形成了以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为辅的分层次、多结构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明显改善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纠正的问题,如有的地方未按规定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足额提取或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未能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的税费减免及信贷优惠政策;有的地方分配管理不够严格;有的地方对保障性住房的质量控制环节管理薄弱等等。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经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
    
    问:有一些问题还是老问题,审计过后没有整改吗?
    答:审计署对保障性住房的审计已经连续组织了4次,但每次审计的省市有所不同。从以往审计的情况看,有些地方少提取少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挤占挪用、分配管理不够严格等问题普遍存在,审计涉及到的省市对审计出的这些问题都能及时整改,但有些初次开展此项审计的地区还会发现类似的问题。所以,审计要深入分析原因,从法规、制度、机制体制和管理层面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力求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力求实现审计一个点、规范一个面的良好效果。什么时候审计发现的老问题少了,那就说明这些问题已经从根源上基本解决了。
    
    问:今后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审计有哪些计划?
    答: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民心工程。“十二五”期间,审计署将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跟踪审计,这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战略部署,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高度负责而履行的重要职责。审计署将下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的指导意见,以便在“十二五”期间指导全国审计机关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我们将根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进展情况,确定各年度的审计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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