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整改 完善相关制度43项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5日】
【来源:审计署上海办 浙江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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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上半年,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和浙江省审计厅联合对浙江省社会保障资金进行了全面审计。项目按期圆满完成后,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认真整改,积极完善相关制度43项,有效保障了社保资金安全,维护社保政策健康有序运行。
    
    一是主要领导亲自“抓”。浙江省政府专题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时任省委书记赵洪祝、省长夏宝龙、副省长陈加元都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各有关部门以此次审计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管理,完善制度, 切实把民生资金管好用好。嘉兴市市长两次批示,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剖析,认真查找原因,从制度上、源头上、体制机制上加强调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及时落实到位。台州市市长、常务副市长均作了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读审计报告、对照检查,切实整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二是审计部门牵头“抓”。为做好审计整改工作,解决屡审屡犯问题,审计厅牵头专门召开社保资金审计整改协调会,就如何做好浙江省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整改工作提出意见。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地税局、省残联等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各参会单位纷纷表态将积极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并加强督促指导本系统和各县(市、区)的审计整改工作。
    
    三是主管部门分头“抓”。在省审计厅牵头抓审计整改的基础上,各部门分头抓,有分有合,整体推进。省人力社保厅厅长主持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对整改做出详细布置;分管副厅长多次召开协调会,具体抓好整改落实和督促,下发了《关于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制定了《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整改工作分工方案》,分别对全省人力社保系统审计整改面上指导工作和省本级审计整改任务进行分工和部署。省民政厅及时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社会救助资金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把审计整改情况纳入社会救助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派出工作组先后赴各地进行整改情况督查。省地税局要求全省各级地税部门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明确职责、分工负责,逐级督查、抓好进度”的思路做好整改工作。
    
    四是整改成效显著。通过以上措施推进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理顺了社会保障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了社保经办业务流程,整合了制度,提升了审计成果,发挥了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截至2012年9月底,浙江省共出台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规范管理的政策文件43个,促进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位、补缴社会保险费、清退不符合条件和重复领取社会保障待遇等,有效维护了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促进浙江省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刘懋勇 毛鹏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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