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追授金岚岚同志“安徽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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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决定追授金岚岚同志“安徽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

    安徽省合肥市审计局干部金岚岚同志,自愿服务基层,担任长丰县罗塘乡叶集村党支部第一书记。2012年8月14日,在为叶集村两名贫困学生办理“希望工程”助学金申请途中,突发交通事故,经全力抢救无效,不幸因公牺牲,年仅30岁。

    金岚岚同志牢记宗旨、无私奉献,投身基层、吃苦耐劳,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赞誉。

    安徽省审计厅号召全省广大审计干部职工要以金岚岚同志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心系人民群众,立足本职岗位,扎实勤奋工作,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安徽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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