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整改效果明显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7日】
【来源:审计署武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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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结束后,湖北省人民政府积极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并举一反三,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制度,规范管理流程,创新监管机制,建立了“依法、制约、程序、阳光”的长效管理机制。

    湖北省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高度重视。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国生就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晓东以及省委常委、副省长张岱梨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加速督促整改,认真研究审计反映的问题,采纳落实审计建议,制定完善强化社保制度运行机制和加强管理的具体措施。省政府召集省财政、人社、民政、卫生等单位专门研究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向各市州下发了整改督办措施,省直各部门和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认真落实省政府要求,积极做好整改。

    截至2012年底,全省社保资金审计问题已整改到位91%。在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同时,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还注重标本兼治,不断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建立社保资金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相继出台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规范管理的政策文件70多个。如:省财政厅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监督管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湖北省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并会同省人社厅出台了《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省级集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省慈善总会重新修订完善了《湖北省慈善总会困难家庭重大疾病救助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和施救程序;孝感市制定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行为;咸宁市修订完善了《咸宁市养老保险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咸宁市医疗保险内部控制制度》,相继实行了参保缴费审批制度、数据信息修改申报审批制度、数据台帐上报备案制度、待遇支付集体会审制度;赤壁市修订完善了《赤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实施细则》等八个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加强了内部管理,规范了业务经办程序。(刘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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