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采纳审计建议加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8日】
【来源:审计署深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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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根据审计建议,重新制定了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使用管理,为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切实促进了该区现代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2012年,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进行了审计,针对该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在申报、拨款、绩效评价、后续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广西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今年3月,制定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分配下达、管理使用、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等制度,明确和细化了要求,增强了可操作性。(龙杰  杨晓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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