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审计督促健全校安工程长效机制 推进新一轮校安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5日】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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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审计厅牵头负责对无锡、徐州等地2010-2012年校安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该厅以此为契机,会同教育、发改等部门联合检查各地校安工程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督促对未列入前3年加固改造的老校舍继续实施加固改造,确保到2015年所有校舍全部符合国家抗震设防要求。

    2009年,中央决定在全国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简称校安工程),计划用三年时间,对安全隐患突出的中小学校舍进行抗震加固或迁建。校安工程启动以来,江苏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在帮助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加强校安工程实施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从体制机制方面提出审计建议,积极促进构建校安工程实施的长效机制。在此次考核验收中,该厅对三年跟踪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逐一检查长效机制构建情况,通过实地察看、座谈等形式检查制度是否可行,是否有效执行。对长效机制构建存在的薄弱环节,要求市、县政府限期整改。

    一、检查资金筹措机制实施情况,督促校安工程建设资金及时足额筹措。重点督促市、县政府在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一定比例的校安工程建设资金,将教育费附加主要用于校安工程建设,落实土地出让收入10%用于教育的规定,继续实施税费减免优惠政策,为新三年校安工程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二、检查部门联动机制实施情况,督促工程建设规范高效推进。重点督促各地将校安工程列入年度重大民生工程,年度工作计划由发改、财政、建设、教育四部门联合下达,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工作报告或年度科学发展目标考核;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继续发挥校安领导小组的作用,做到“机制不变、队伍不散、力度不减”;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和举报,有效化解工程建设引发的社会矛盾,防止规划冲突、拆迁矛盾、农民工工资拖欠等问题影响工程正常实施。

    三、检查工程质量控制机制实施情况,督促校安工程真正成为放心工程。重点督促质监部门对历史原因造成土地手续不全的校舍加固改造,及时组织开展质量监督,杜绝以往跟踪审计发现的部分地区质监部门对缺乏土地使用证的加固项目不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等问题,确保校安工程关键环节得到应有的质量监督;各地教育部门应统筹系统内基建力量,优化建管模式,建立稳定的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队伍,努力提高建管水平;建设单位交付使用前要组织规范的竣工验收,防止不验收就投入使用。(印兴国  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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