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高度重视2012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7日】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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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2012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日前,辽宁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辽政办〔2013〕55号)。

     《通知》指出,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对审计揭示的问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逐一研究,逐一提出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整改意见。在整改过程中,对违法违纪问题要由纪检、监察及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对违规问题要认真整改;对能够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整改措施,逐步加以解决。整改工作要着眼于制度建设,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治本措施,从源头上强化管理,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

     《通知》明确了整改工作的责任分工,规定了整改结果的上报时限。《通知》强调,要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作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抓好整改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目前,辽宁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郭相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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