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效果明显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8日】
【来源:审计署哈尔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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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党中央、国务  院已经将“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600万套(户),到2015年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作为政府对人民做出的承诺,写入了“十二五”规划中。黑龙江省作为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量最大的省份之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以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为契机,全面落实整改审计发现问题,积极构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长效机制,有力推动了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进程。

    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明确审计整改责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在接到审计署下发的审计报告后,陆昊省长就如何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多次提出具体要求,主管副省长于莎燕做出了“请住建厅牵头,按报告要求时限抓紧整改,不得拖延”的重要批示,并要求有关厅局、市及时进行整改。省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立即组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农垦总局、森工总局等十几个相关部门召开落实整改推进会。哈尔滨市政府接到省政府指示后,迅速行动,宋希斌市长做出了重要批示,为切实落实审计结果提供重要保障。

    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审计整改成效显著。对照审计报告中发现的问题,黑龙江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审计发现的各类问题绝大多数得到整改,其中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采取“推进项目建设、统筹安排补建”等措施落实历史欠账。对于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进行整改落实,其中哈尔滨市针对公职人员违规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问题,由市纪检部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对直接责任人和审核管理等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一律收回。

    强化制度建设,构建跟踪问效机制。为落实整改长效机制,黑龙江省政府及各级部门认真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问责机制。一是出台了《黑龙江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并要求各地配套出台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和规范申请与准入、使用与退出、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程序,通过严格执行和细化相关工作程序来确保制度规定的落实,切实做到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分配公平公正。二是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开竣工日期、房源套数位置、住房保障对象等在网站和媒体公开,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坚决防止“暗箱操作”。三是建立黑龙江省保障性住房信息管理系统,目前已经进入安装调试阶段,预计2014年正式启用,实现全省保障性住房以人查房、以房查人、以房查项目等审核、监督的在线、实时、动态管理,强化管理手段,切实提高监管效率。四是建立和实行了重点工作巡查制、落后单位约谈制、总体进度通报制和任务目标问责制,加大督查巡查力度,健全督查问责机制。五是严格跟踪问效,责成省纪检部门牵头,制定黑龙江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问题责任追究工作方案,逐个问题进行梳理,落实责任,根据问题性质和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建设,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张强 朱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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