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委市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4日】
【来源:重庆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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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重庆市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提高对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为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指出,当前,重庆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审计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五大功能区的战略决策,紧紧围绕全市工作中心,进一步突出五大审计重点,加大公共财政、民生资金、国有企业、政府投资和经济责任审计力度,推动重大政策落实,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当好公共资金的守护者和国家利益的捍卫者。对市级部门、区县、重点国有企事业单位原则上每5年轮审一次。凡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均应纳入审计范围,列入审计计划的项目,审计结果应作为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的依据。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实施意见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等纳入经常性审计内容,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规守纪尽责。

    《意见》要求大力推动审计整改,完善整改报告、督查、联动等工作机制,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政务督查和目标考核内容。要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审计移送的案件线索,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核查处理。建立审计问责机制,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造成重大损失浪费或恶劣影响,不按规定进行审计整改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意见》提出,要加强审计机关班子队伍建设,严格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任免条件和程序,深入推进审计队伍专业化建设,规范新进人员专业准入标准,拓宽审计干部培养和交流使用渠道。要坚持依法、文明、廉洁审计,创新审计理念、组织方式和技术方法,加强审计结果综合分析研究,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和支持审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审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支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开展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主管审计工作。要强化审计基础保障,保证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各级各部门要增强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的意识,积极支持配合审计工作。要不断完善审计监督体系,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合理利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成果,形成审计监督整体合力。(叶广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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