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审计促进公务支出管理出新规 严控开支 标准合宜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8日】
【来源:湖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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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南省省直机关五项公务支出制度出台,省直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等均已开始执行新规。新规对近两年预算执行审计等专项审计,以及“三公”经费专项检查治理中发现的公务支出中存在的问题从制度层面进行了完善,从源头上规范了公务支出管理,新实施的管理办法“既严控开支,又标准合宜”,省本级规范公务支出的制度体系已基本建立。

    去年以来,湖南省审计厅把“三公”经费专项治理情况与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相结合,取得了较好的审计效果。审计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内控制度不健全、超预算、超标准和铺张浪费等问题,且形式多样、方式隐蔽。针对审计发现的情况和建议,湖南省在践行厉行节约制度建设的同时,结合中央精神与本省实际,修订、制定了《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湖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五项公务支出新制度,“开前门,堵后门”,为规范公务支出提供了新的标准。新制度严格遵循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九条规定”,立足于以构建规范公务支出制度体系,来保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规定的贯彻执行。可以说,新的公务支出制度体系,就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的具体化。

    制度设计上注重上下一盘棋。中央在推进新的公务支出制度建设时,一个最大的创新就是要求构建统一的公务支出标准体系,实行全国一盘棋。如在差旅费方面,就制定了分地区、分级别的费用限额标准;在因公出国费和短期出国培训费方面,制定了全国统一的开支限额标准。湖南省在制度设计时也遵行了这一原则,在开支范围、支出标准、管理举措、纪律要求等问题上与中央规定保持一致,以构建上下统一、严密协调的制度体系。

    标准制定上坚持实事求是、切实可行。在具体开支标准的拟订上,既重点参照了中央国家机关已出台的管理办法,确保省直机关的开支标准均控制在中央的标准以内,也综合考虑了湖南省实际情况,还参考了财力状况与物价水平与湖南省相当的周边省份的标准,确保与周边省份保持相对平衡。如新规适当提高了差旅费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开支限额标准,并将会议费由分项核定改为综合定额,开支标准整体提高10%。应该说,新的公务开支标准既体现了厉行节约要求,也基本能满足相关公务活动的需要,是切实可行的。

    制度体系上强调制度间的衔接。本次出台的5个管理办法,既有对老办法的修订,如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也有整合多项类似管理办法后出台的新办法,如会议费管理办法;还有的是完全制定的新办法,填补了制度空白,如培训费管理办法。这些制度,既实现了相互之间的衔接,也与此前已印发的《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实现了无缝对接,确保了制度体系的完整性。

    制度执行上要求进行源头管理。新规明确要求公务活动必须实行严格的事前审批,对设“小金库”、会议培训安排高档套房等行为严厉禁止,所有的公务支出经费必须全部列入预算,严格费用报销。

    制度约束上强化制度刚性。明确规定了属于违规的具体情形和追究责任的具体措施,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同时强化监督检查,明确要求加强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监督,并要求加强内部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

    目前,新的制度已开始实施,湖南省审计厅将在之后的审计中严格按照五项管理制度的要求,重点关注公务活动是否进行了事前审批、公务支出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费用报销是否严格等问题,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伍奉荣 张景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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