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采纳审计建议 民政部门化解多项管理难题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5日】
【来源:吉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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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至5月,吉林省审计厅在对省民政厅及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发现,该厅重视以前年度的审计整改工作,在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基本建设项目程序管理等方面做了很多努力,民政财政资金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也发现了存在挪用民政专项资金、专项资金闲置等问题,有待进一步纠正和改进。针对上述问题,吉林省审计厅提出审计建议:一要加强经常性内部审计和监察,实行问责制。要抽调专业人员,对厅机关及所属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和监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规避风险。并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二要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执行。省民政厅要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对应纳入财政预算的事业单位,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纳入预算管理;三要加强基建项目管理,完善管理机制。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对应统建项目交由省里统建,确需自建的项目应制定完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民政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办法等规章制度,促进基本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有效投入使用;四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禁占用专项资金,及时申报项目,避免资金闲置,对结余的专项资金要向省财政厅报告,防止资金长期沉淀,更好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吉林省民政厅领导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部门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在审计结束后,该厅立即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厅本级加强了预算收支的管理,严格执行《吉林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凡大额支出和召开会议,事先经领导班子研究,做到资金来源明确,请示报告详细,证明材料齐全;对挪用专项事业费问题,积极向省财政厅反映实际情况,减少或规避挪用民政事业费问题的发生;从2014年开始,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不再收取省福彩中心房租。2012年11月,省慈善总会已将本年度收缴的新发宾馆房租10万元全部上缴省财政厅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吉林省民政厅还制定印发了《厅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民政厅工作规则》、《民政厅关于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活动的意见(暂行)》、《民政厅关于加强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管理的紧急通知》、《民政厅机关车辆管理办法》等制度,汇总编印了《2012年民政规划财务工作文件选编》、《2013年民政规划财务工作文件选编》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化解厅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多项财政管理方面的难题,同时对指导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也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李立春 徐仰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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