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审计推动专项资金管理实行信用负面清单制度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9日】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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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根据审计建议发出通知,要求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领域实行信用负面清单制度。

    山东省审计厅在近年来的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专项资金管理领域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问题频发。为此,审计建议省财政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建立专项资金“黑名单”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领域实行信用负面清单制度,即对专项资金管理领域中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失信、失范行为,在有关部门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的基础上,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纳入信用负面清单,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其以后年度申报所有的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予以限制,内容涵盖所有省级专项资金,以此引导专项资金申请人的行为趋于理性,保证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有效发挥。省财政厅将建立财政专项资金“信用负面清单管理台账”,及时录入省级及以上审计、财政监督检查机构的《审计报告》、《处理决定》中认定的失信、失范行为,并抄送省级相关主管部门,有利于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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