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出台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9日】
【来源:河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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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七部委出台下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后,河南省委副书记、省长谢伏瞻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克作出批示,要求河南省审计厅牵头,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配合,尽快出台河南省贯彻《实施细则》的具体意见。近日,河南省审计厅联合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政府国资委,结合河南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从计划管理、协作配合、结果运用等方面对全省各级各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推动河南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深化、发展和提高夯实了基础。

    《意见》要求,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各级各部门要科学合理制定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实现审计全覆盖。各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由审计部门牵头,建设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动态数据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编制、人社、国资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提供与审计对象有关的基本资料和情况,确保审计对象数据库及时更新和正常运行。

    《意见》强调,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各级要按照岗位性质和经济责任的重要程度实施审计对象分类管理,根据不同类别审计对象,采取不同的经济责任审计方式,确保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为A、B、C三个类别。A类: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具有资金分配权、资源管理权、项目审批权、行政许可权及资金总量大的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领导干部;重点院校主要领导干部;规模较大、资金总量较大的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领导人员。该类属于重点审计对象,确保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B类:A类审计对象之外的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领导干部;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政府驻外办事机构主要领导干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主要领导干部;一般院校主要领导干部;A类审计对象之外的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领导人员。该类审计对象实行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C类:党委工作部门、人民团体主要领导干部;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其他需要审计的对象。该类审计对象以离任审计为主。

    《意见》明确,完善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制定程序。各级审计部门应当于每年10月份向本级组织部门提出下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的初步建议,包括审计计划安排原则、审计对象数量、建议选择的审计对象等,作为组织部门提出委托审计建议的参考。各级组织部门根据审计部门的初步建议,于每年11月底前提出下一年度的委托审计建议。各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委托审计建议研究讨论后,于每年12月底前拟定下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由审计部门于当年1月份报本级政府行政首长批准后,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一并安排组织实施。

    《意见》指出,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各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制定制度,沟通工作情况,总结推广经验,讨论解决有关问题,督促落实有关事项等。各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日常沟通,通过信息交流、政策会商、问题反馈等形式,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管理效果。各级各部门要健全完善制度,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要积极构建与《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衔接配套的制度规范体系。抓紧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机制和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修订完善不同类别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自然资源审计操作办法、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等。严格规范管理经济责任审计行为,努力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要继续探索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在探索试点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出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操作指南。同时,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抓实抓好,积极探索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审计的方式方法,制定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审计操作办法,明确政策口径,规范工作流程,强力推进这项工作。

    《意见》还强调,各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将审计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惩、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培训等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与纪律处分、廉洁从政、党内监督、责任追究、机构编制管理等各项制度有机衔接的途径和办法,进一步明确各自在审计结果运用中的职责,积极构建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共享平台,形成联动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成效。

    《意见》最后要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机构,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机制,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队伍建设,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开展提供有效保障。(唐军平  张少民  王党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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