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审计整改对账销号 重点环节突出问题“拉清单”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6日】
【来源:四川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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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政府责成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严格执行审计决定,“对账销号”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同时,四川省审计厅建立健全审计执行督查机制,设立督查机构,出台工作制度,加大对整改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

    特别是对审计反映的政府性投资建设、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用拉清单的方式”强化整改落实。

    今年,四川审计整改一环扣一环,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日前,四川省审计厅厅长黄河在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披露了这一消息。

    加强对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管。针对近年来审计持续监督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建议,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意见》,促进了政府投资行为的规范和效益提高,强化了解决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突出问题的措施。对审计发现的具体问题,相关部门和地方分类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整改。对监管缺位严重影响工程造价的真实、准确性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审计机关加大了审减高估冒算金额的工作力度,在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已审减高估冒算工程造价157亿元的基础上,7至10月,又审减17亿元。针对投资超概算较为普遍的问题,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39个项目涉及的12个市均采取了相应措施,经当地发展改革委批准,对其中25个项目概算进行了调整或正在调整,涉及金额2亿多,其余项目将采取强化投资控制等方式,严防超概算超规模。针对违规招投标等问题,各地通过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专题整改会、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存在此类问题的238个项目,已按审计要求分类采取处置措施。

    强化对灾后恢复重建各环节的规范化管理。针对审计反映的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在中间环节沉淀较多、部分项目未按工程进度拨付款项等问题,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整改。一是理顺重建资金管理机制,如雅安市建立了灾后重建财政资金支出周报制度,加强与县区和项目单位的对接与督导;夹江县出台了专门的重建资金管理办法,通过规范管理促进及时拨付。二是优化项目建设程序,对列入规划的中小项目,通过集中办公、并联审批等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加强资金管控,通过加大对拨款申请的审查力度、大规模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等方式,避免重建资金脱离财政监管,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完善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审计反映的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60个项目已有43个整改完毕。对其他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业主单位和相关部门采取了签订补充协议弥补合同瑕疵、完善开工要素等措施进行了整改。

    加大城镇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力度。针对审计发现部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违规用地和开工审批、招投标不规范等问题,相关市州审计局会同发展改革、住建、国土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检查,督促建设单位认真执行保障性住房政策和管理规定,补充完善相关手续,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同时加快项目审批、资金拨付和建设进程,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对住房分配管理方面的问题,相关地方进行了全面清理,不再符合保障待遇享受条件但未按规定及时退出的,已有741户被取消保障待遇资格;违规享受的已腾退98套,采取提高租金、补缴差价、将廉租房暂转为公租房进行管理等方式整改146套。

    今年,“审计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涉嫌违法违规事项271件、人员137人。督促整改过程中,审计机关又通过制发《审计情况移交函》、《转送函》等方式促进加大问责力度。目前,已有132人被追究责任。”黄河在报告中指出,“总的讲,审计整改工作得到逐步加强,总体情况是好的。”(夏明  张玎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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