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提出五项措施 深入推进审计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8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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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日召开的湖北省审计综合工作会议上,湖北省审计厅深入分析当前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新定义、新定位,明确提出采取五项措施,切实提高审计成果转化和运用水平。

牢固树立审计成果转化意识。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和厅机关各处室充分认识开展审计成果转化,提升审计成果层次和水平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提升审计整体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要树立全员成果意识,不仅业务部门能够出成果,各综合部门、各项综合工作也能围绕审计业务、审计项目形成具有综合部门特色的工作成果;树立全过程成果意识,在所有工作的计划、方案、实施、反馈、调整至结束等各个阶段、各个环节,都要树立成果意识,始终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一手抓职能工作,一手抓成果转化,两轮驱动,共同推进。

统筹审计成果转化各环节工作。注重对审计成果转化运用的统筹谋划。在工作起始阶段,制定工作计划、编制工作方案时,预判该项工作最终成果的价值和转化运用的方向,判断成果如何转化、转化运用的目标,确定转化思路、转化方案,做到未雨绸缪,打有准备之战。在实施阶段,要在工作的内容、重点、实施方法和人员、时间安排上做好统筹安排,落实到工作开展的全过程,为成果转化做好铺垫,打牢基础。

形成审计成果转化的大数据思维。树立大数据思维方式,具备运用大数据推动成果转化的能力。针对当前部分审计项目探索开展大数据审计的现状,要求综合工作部门也要树立大数据思维,在各项工作中建立电子工作台帐和相关数据库,运用大数据方式推动成果转化。在编制审计计划上,探索建立审计对象的大数据库,依托审计结果分析系统,全面掌握各年度审计总体情况,科学编制年度项目计划;在审计项目管理上,依托AO、OA系统,把审计项目全程纳入数字化指挥管理体系,在信息化环境下运作;在开展审计综合分析和成果转化运用上,借助已经建成的审计数据中心,运用各类审计项目统计数据,从不同角度分析利用审计结果,提高分析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完整性。

完善审计成果转化工作机制。一方面,建立职责明晰、协同顺畅、运转高效的成果转化内部运行机制,形成完整的工作“链条”,其中,业务部门及其他职能部门主要负责资料收集、数据归集、情况分析,形成“初加工”产品,综合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宏观评估、文字整理、报送反馈,配合业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做好成果转化、提炼,形成最终产品;另一方面,建立奖惩分明的激励考核机制,制定完善符合实际的审计成果转化运用激励机制,激发审计人员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提高审计成果转化能力。一是提高宏观驾驭能力。要求通过不断加强学习,增强对政策法规、宏观经济、审计工作全局的驾驭能力,能够站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站在党政领导决策的角度思考问题,提出有价值、有针对性的思路和意见建议。二是提高综合归纳和分析能力。能够通过对大量微观的、零散的、孤立的审计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分析提炼,发现规律,形成有价值的结论。三是提高写作能力。打牢文字功底,掌握写作规律,具备较强的文字加工和处理能力。四是提高沟通协调能力。善于沟通、善于打开工作局面,为搞好成果转化提供先决条件。五是培养过硬的工作作风。甘于吃苦、乐于奉献、勤于钻研、善于思考,真正沉下心来,深入进去,为高质量开展审计成果转化提供保障。(刘启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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