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实际 强化保障 重庆市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8日】
【来源:重庆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精神,重庆市政府在组织有关部门和区县调研的基础上,结合重庆实际,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15〕20号),围绕抓好《意见》贯彻落实、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完善审计工作保障机制四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营造良好的审计执法环境,推动审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是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意见》精神,结合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市级审计项目五年轮审规划》,深刻领会新形势下加强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扩大宣传,积极营造理解、支持和配合审计的良好氛围。

二是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要求全市审计机关紧紧围绕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探索推进审计全覆盖的措施和途径,全面落实五年轮审规划,有效整合审计项目计划,加大对重点领域、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等事项的审计力度。坚持全市审计工作“一盘棋”,加强审计资源和要素的统筹协调,采取上下联动、延伸审计、重点攻关等方式,拓展审计的深度和广度。加强审计监督体系建设,全市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审计机关要加强对内审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及成果利用,并依法加强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的核查和公示。

三是加大审计整改力度。要求各被审计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承担审计整改的主要责任,各区县政府和各级主管部门要定期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将审计整改纳入督查督办事项和问责范围。审计机关要将被审计单位以往年度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审计范围,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决定、审计建议等情况。对审计整改不力、弄虚作假、屡审屡犯的,由审计机关提请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及时问责。

四是完善审计工作保障机制。要求积极推行大数据背景下的审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连续性的数据归集和积累机制,构建审计专业数据库和分析平台。所有预算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数据、财务会计核算数据、业务统计分析数据以及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年报数据及其电子资料,应按要求报送审计机关。全市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审计局要加强对区县审计机关的领导和指导,着力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要定期组织开展审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审计机关依法审计、依法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罗永华)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