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完善五方面工作 扎实推进审计实务导师制工作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1日】
【来源:安徽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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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安徽省委省政府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赋予审计工作新的责任与使命。审计事业发展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巨大的压力和挑战。为适应审计全覆盖要求,从根本上保证能干事、干成事、干好事,持续推动审计事业发展行稳致远,安徽省审计厅紧紧扭住审计队伍建设这个“牛鼻子”,注重新进人员综合能力培养,自2013年以来,对新进审计机关人员实行审计实务导师制,要求导师和被指导对象签订《审计实务指导协议》,明确指导内容、目标和责任,成效显著,努力把每一个新进人员都培养成“会查”、“会写”、“会讲”的优秀审计人才。

为扎实推进、科学实施审计实务导师制工作,安徽省审计厅围绕审计实务导师制工作的具体实施,着力完善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明确培养目标,科学制定实施办法。根据厅机关审计队伍现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实施审计实务导师制暂行办法》,对审计实务导师制的目标和要求、工作程序、权利和义务及考核等方面进行明确和界定。

二是紧贴审计实战,指导内容具体。对为期2年的审计实务指导与培养的内容进行细化、分解,第一年以熟悉审计机关办事规则、审计工作基本程序及现场取证方法,了解审计业务文书的适用范围与写作规范为主要内容,要求指导对象能够掌握常用审计技术方法(包括计算机审计技术)、法律法规,能独立取得审计证明材料、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第二年以如何参与对重要审计事项、编制审计实施方案、起草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代拟稿等为主要内容,要求指导对象基本上能够掌握上述重要审计文书的起草要求。

三是结合项目实施,实行精准指导。遵循导师与指导对象在“同一部门”的原则,最大限度的确保每对师徒在工作内容和节奏上的协调,特别是在确定主审对象、审计任务安排等,注意听取各位导师的意见,方便导师对指导对象实施更有效的传、帮、带。

四是严格过程管理,强化目标考核。确定厅人事教育处为牵头部门,赋有精心组织和跟踪管理的职责,按季度检查、不定期督查,及时发现导师制工作中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提出意见和建议。实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日常考核由指导双方所在处室负责人负责。包括对实务导师指导计划的督促检查;对指导对象指导记录、学习笔记的检查。年度考核由厅人事教育处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包括指导对象在审计组担任的职务、撰写的审计文书、开展计算机审计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撰写的审计理论宣传文章及采用情况、参加培训和学习情况、职称考试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五是注重育人根本,夯实思想基础。政治品格的培养和锻造始终是育人的首要任务。要求导师,不仅要教会审计业务,更要传授优良品格,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必修课贯穿于审计实务指导的整个过程。紧扣“三严三实”教育主题,积极引导被指导对象树立“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价值观。

目前,通过实施“审计实务导师制”工作,安徽省审计厅机关审计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干部梯队建设明显改善,新进人员的审计实战能力明显增强。(厅人事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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