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积极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1日】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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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014年来,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省审计厅及时制订审计工作方案,明确从地方经济与生态保护、自然资源的有效利用角度出发,积极探索完善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的思路,突出地域特色自然资源,关注资源环境重点领域和深层次问题,重视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动建立生态环境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及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评价指标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发挥了审计机关在保护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中的监督职能作用。

创新组织机制 由点及面探索审计模式

2014年上半年,福建省审计厅对内建立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机制和对外建立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联系机制,将自然资源审计列入年度科研课题,走访了省国土、环保、林业、海洋与渔业等相关部门进行调研,对福建自然资源的存量、分布、开发利用、保护、补偿、管理及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调查。提出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的初步框架。同时,还积极运用学会平台,动员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干部和省内有关高校学者参加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课题研究。2014年7月,该省选择福州、宁德两个设区市,武夷山一个县级市部署开展审计工作试点,明确通过审查政府对在自然资源资产的总体状况、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的可持续性、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转让(出让)的合法合规性、自然资源资产保护的有效性、自然资源资产收益或补偿资金的征收和管理的合规性等五个方面,反映和评价任期内党委政府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2015年,该省进一步扩大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面,在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安排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16项,其中省厅负责实施7项,地市局实施9项,包括福州市马尾区、台江区,厦门市湖里区,泉州市安溪县、鲤城区和三明市等。同时,在福鼎市开展专项审计试点,由审计、国土、林业、水利、海洋、环保等部门组成联合审计组,轮流进点,形成了一套客观真实反映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利用状况的评价指标体系制度,摸清了福鼎市自然资源资产的“家底”。

突出地域特色 关注资源环境重点领域

因各地自然条件和地理环境不同,资源资产种类多,审计资源有限,针对每个地域都具有影响较大、经济依赖程度高或显著特色的自然资源资产。该省结合地区实际,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关注资源环境重点领域,查深查透。如在对福州市市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关注福州湿地环境生态保护情况,闽江、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该市湿地自然生态资源丰富,近年来市政府积极推进生态市建设,加大了制度完善、资金投入、规范管理的力度,城市环境质量持续位居全国前列,闽江河口湿地获评“中国十大魅力湿地”。但审计发现,随着工业大开发扩大,面临着区域环境压力与生态风险,产业园的开发建设一定程度影响了湿地生态自然保护区,湿地面积出现了萎缩,闽江口湿地、乌龙江流域湿地功能出现一定程度退化,破坏了鸟类栖息环境,珍稀鸟类种群数量下降。为此,审计建议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逐步减少高耗能、高污染及资源依赖性项目;加强土地集约利用,合理控制产业和项目的用地规模;强化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相结合,考虑资金、资源、环境成本,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在对武夷山市原书记、市长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关注武夷山世界自然遗产与世界文化遗产的特殊性出发开展试点审计,围绕水土保持、环境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角度,完善审计方案,整合专业力量,改进审计方法。武夷山市有着丰富的自然生态资源和旅游资源,市政府抓住“申遗”成功的契机,十多年来不断加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生态文明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通过了国家级生态市省级验收。但审计发现,该市资源资产保护开发面临新难题,“双世遗”保护开发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世遗保护专项经费的筹集、使用办法等法规尚未出台;现行的生态补偿机制难以满足“双世遗”保护开发的需求;自然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不平衡,部分极具文化内涵的人文旅游资源开发不足。审计建议,该市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等政策,重视生态资源补偿,持续推进“双世遗”资源资产保护与开发,争取上级财政“生态补偿”机制资金支持,积极申报实施“下游补上游”,增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等政策。

联合开展专项审计 梳理形成44项评价指标

2015年4月,福建省开展对福鼎市自然资源资产专项审计试点。宁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市委书记廖小军亲自挂帅,先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成立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领导小组和课题研究工作小组,明确由审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建立以审计部门为主、相关部门为辅的工作机制。该项专项审计试点分前期调研、制订初步工作方案、开展方案论证、制订工作方案、试点审计实施五个阶段展开。试点得到了审计署资源环境审计司的直接指导。

专项审计试点铺开后,该市审计与国土、水利、林业、海洋、环保等部门的相关领导和专业人员召开座谈会,对国土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等自然资源资产的存量、分布、总体规划和开发、利用、管理、保护等情况,以及资源环境政策执行情况、资源类资金管理和生态保护资金投入绩效情况等进行摸底。同时走访市发改、财政、经信、农业等相关部门,掌握有关自然资源资产的发展规划、政策及主要指标,并多方搜集整理相关研究成果及文件资料,初步确定了审计目标、对象范围和内容重点,提出资源保有和消耗、环境损害及治理、生态恢复和效益、经济结构调整、环保能力保障等方面评价指标。对国土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海域资源和环境保护等五个方面的22项主要内容进行了梳理完善,形成了《宁德市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方案》。同时,根据国土、森林、海洋与渔业、水利、环保等有关部门对相关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职能,以及国家有关政策和资源、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对评价指标进行整合完善,探索建立了一套涵盖资源保有和消耗、资源环境损害及治理、生态恢复和效益、经济结构调整、环保能力保障等五个方面的44项评价指标的《宁德市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制度。市委、市政府专题听取试点工作方案情况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

针对自然资源审计面临的审计取证难、准确评价难、责任界定难等问题,该市提出了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和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政府自然资源信息平台及建立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建议。

下一阶段,福建省将在总结当前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制订指导意见,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铺开。(郑晓冲、吴纯强、郑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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