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督导 成果运用 结果考评 四川财政审计平台运行制度化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4日】
【来源:四川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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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审计厅印发财政审计平台工作运行规则,从“业务督导——成果运用——业务考评”定下一系列操作性很强的规矩。

规则明确,平台以财政信息化审计为抓手,将预算执行审计与财政决算草案审计、部门决算草案审签工作紧密结合,将财政审计与经责审计、投资审计工作有机衔接,努力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审计监督全覆盖。

首先,收集审计情况。及时收集各审计组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线索、需要解决的普遍性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最主要工作是督促指导。到审计现场了解情况,根据收集的审计情况和工作进度,以审计工作动态的形式对审计项目实施需要解决的业务问题进行督促指导,必要时,提请厅财政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听取汇报。

要依托审计数据管理平台,对数据分析疑点和需要检查的事项作出相应安排;要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未撤出审计现场和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前适时召开审计项目汇报会。

要在各审计组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每半月收集进度情况,项目结束前一周收集AO数据包;收集各实施单位出具的财政审计项目结论性文书;对项目执行情况汇总向领导小组报告,对确需研究的重大问题,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和审议。

为了审计成果最大化,平台还要指导并督促相关业务处将财政审计成果充分运用到经济责任审计和其他综合类审计之中。

结果考评是质量保证的重要一环。平台对各实施单位财政审计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目前工作规则已经开始执行。(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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