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义:牢记入党誓词 严守党规党纪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2日】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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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关在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要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促进转方式、补短板、防风险,推动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

中国共产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章概括了党的性质、目标、宗旨、任务、纪律等要求。入党誓词是党员对党的庄严承诺。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对入党誓词和党章有关规定的具体化,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审计机关的党员干部要牢记入党誓词,把学习贯彻党章、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结合起来,增强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坚决抓好贯彻执行。

《准则》和《条例》的修订颁布,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号角

两项法规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

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提供了牢固基础。《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重在立规,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两项法规旗帜鲜明地把理想信念高标准和纪律规矩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政治本色的要求立起来、严起来,是我们党对全社会作出的道德宣示和庄严承诺。

为增强党性修养提供了强劲动力。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按照党性要求和纪律约束进行自我教育和完善,是党员改造主观世界的永恒课题。两项法规着眼世情国情党情,尊崇党章,既有正面号召和指引,又作出最严最全的监督约束,是增强党性修养的“发动机”。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有力武器。《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从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深化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内核。《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并针对反腐败斗争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加了相关违纪条款,成为党内监督、执纪问责、正风反腐的有力武器。

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纪律保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是根本保障。《准则》和《条例》通篇贯穿“全面”与“从严”要求,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以《准则》和《条例》为标尺,以上率下,严守党规党纪

打铁还需自身硬,审计机关监督别人,自身先要严起来、硬起来。审计机关的党员干部要切实践行《准则》和《条例》,努力做合格的共产党员、国家公务员和审计人员。

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的坚定信仰者。审计机关的党员干部要加强理论武装,在知党、爱党、信党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忠于党的信仰,坚定理想信念,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真正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思想上坚信不疑、意志上坚韧不拔、行动上坚定不移。

做党和人民利益的忠诚捍卫者。审计机关的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第一选择是对党绝对忠诚,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面对问题和矛盾,不退缩、不避让,无私无畏、迎难而上。面对挫折和过失,不粉饰、不诿过,百折不挠、奋勇向前。面对阻力和挑战,不畏惧、不茫然,铁肩担重任,奋力促发展。

做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格遵守者。审计机关的党员干部要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服从中央决定,切实做到“四个服从”和“五个必须”。要增强“底线”意识,自觉在遵守纪律上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头顶有戒、胸中有尺、脚下有度。

做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的忠实维护者。审计机关的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坚决维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自觉与中央步调一致,自觉抵制“七个有之”,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要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服务新常态,切实推动党和国家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践行者。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在遵守党纪国法上,在勤奋敬业、求真务实上,在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上,审计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当好表率。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从严治理审计队伍,努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审计铁军。

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审计机关在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要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促进转方式、补短板、防风险,推动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

加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促进积极有效作为。围绕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推进、重点资金统筹,以及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等开展审计,严肃揭露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促进提高执行力,排除“梗阻”,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下贯通、落地生根、扩大效益。

加强财政、金融、企业、资源环境、民生等领域专项审计,维护财经法纪和国家经济安全。审计中要顺着公共资金流向和公共资产资源的管理流程,从预算安排、资金拨付一直追踪到项目,揭露骗取财政资金、侵占国有权益、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揭露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问题,确保严格遵循财经法纪。密切关注政府债务、金融资产、资本市场、国有资本运营和境外投资中的风险隐患,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审计中要紧紧抓住责任和权力两个重点,督促公共部门和公职人员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公共权力,坚决维护法制的权威性。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履行好发展、环保、民生、安全、绩效、廉政责任,并通过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推动追责问责。

坚持“两手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改革创新。发挥好审计的“尖兵”和“利剑”作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同时,着眼源头治理,深入分析研究审计发现问题的发生特点、发展态势和方式手段,积极提出建议,推动建立完善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机制,促进改革的深化和发展。(审计署党组书记、审计长 刘家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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