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审计厅积极开展“适应新常态 践行新理念 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学习研讨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2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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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及时向全区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审计局和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审计机关以“适应新常态 践行新理念 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题,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研讨。

领导重视,精心组织专题学习研讨。收到审计署办公厅通知后,该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月胜立即批示厅有关处室做好专题学习研讨的各项准备工作。厅党组要求厅机关和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审计局同步组织审计人员进行学习讨论,并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对学习研讨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审计局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学人员范围和要求组织了学习研讨,并将学习研讨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了自治区审计厅。

突出重点,精心确定学习内容。为了便于厅机关干部职工学习讨论,该厅办公室编印了《适应新常态 践行新理念 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学习材料汇编》,厅机关参学人员人手一册。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审计局也提前做好了学习材料的搜集工作,为学习创造方便条件。按照审计署办公厅通知要求,该厅突出重点,确定了七个方面重点学习内容:(一)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的讲话;(三)李克强总理在听取审计工作汇报时的讲话;(四)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五)《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配套文件;(六)刘家义审计长在全国审计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七)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

改进方式,确保学习研讨效果。该厅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学习和讨论相结合、学习研讨与谋划工作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厅机关主要采取了学习与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学习讨论,讨论发言人员范围为厅领导和处室主要负责人,大家从不同角度,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谈了学习体会。所有参会的副处级干部提交了书面发言材料报厅机关党委。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审计局采取集中与自学相结合、学习研讨与谋划工作的方式进行了专题学习。

严肃纪律,维护良好的学习研讨秩序。该厅党组对这次学习研讨严格要求,严明纪律。一是确保参学人数。要求厅机关、厅驻外审计处、厅属事业单位所有副处级以上干部(包括非领导职务)和盟市、计划单列市审计局干部职工要全员参加学习讨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讨论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二是严肃学习纪律。全体参加学习、讨论人员切实做到了不迟到不早退,学习时不接听电话、不会客,非特急事情不予办理,专心致志参加学习研讨,维护了良好的学习秩序。三是搞好考勤签到。各级审计机关都有人事、机关纪委同步做好考勤签到工作,对无故缺席者通报批评,增强纪律的约束力。

学有所获,工作目标更加明确。通过学习研讨,全区审计系统上下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工作重点,达到了“收心、充电、吹风、提气”的目的。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切实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二是要健全完善审计制度,切实在法治建设上下功夫;三是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切实在发挥作用上下功夫;四是要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切实在从严管理上下功夫;五是要突出重点,切实在创新发展上下功夫;六是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在党建工作上下功夫。全区审计系统要自觉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以全新的思想状态切实做好新常态下全区审计工作。(郝一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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