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 河北省审计厅出台《审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建设创新型河北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4日】
【来源:河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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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推动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给科技人员松绑助力,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创造性,更好地服务于创新型河北建设,河北省审计厅近日出台了《关于审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建设创新型河北实施细则(试行)》。

《细则》对审计重点、审计定性和审计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在审计重点上,突出推动科技创新相关政策落实和体制制度的完善,重点关注四个方面:一是关注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等政策、措施的进展和效果,揭示有关部门和地方贯彻政策措施不到位,不能发挥政策实效等问题,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不断完善和发挥实效。二是关注相关主管部门履职尽责情况,促进相关部门转变职能、推进科技领域的“放管服”改革,提高科技项目行政审批效率。三是关注科技经费预算安排、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重点揭示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科技资金使用中效益不高,以及侵蚀科技资金影响科技项目正常开展的问题。四是关注建立完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示和反映制约和阻碍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双创”环境优化、提高科技资金绩效和科技成果转化等体制机制性方面的问题。关注影响科技创新的深层次问题,关注创新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完善科技制度和深化改革。

在审计定性上要全面把握科技创新的新要求。要以是否符合中央决定精神重大改革方向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作为审计定性判断的标准,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政策意图。

在审计处理上要严格把握“三个区分”。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创新工作中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客观审慎地做出审计处理和提出审计建议。

《细则》要求,全省审计机关要解放思想、锐意创新,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在审计中,注重保护科技创新中的新生事物,注重保护科技人员的创新性和积极性,注重维护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推动完善保障和激励创新的分配制度。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创新审计思路、审计制度机制、审计方式方法,提高审计的精准度和时效性,注重从宏观层面进行大数据分析,提升审计工作质量,更好地服务于创新型河北建设。(王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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