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式启动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袁家军出席动员部署会并讲话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1日】
【来源:浙江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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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日上午,浙江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袁家军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陈金彪主持会议。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徐宇宁通报了《浙江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袁家军指出,确定浙江省作为全国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省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浙江的信任和支持。管理改革试点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重要作用的内在要求,是更好地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迫切需要,是更好地整合提升审计力量的重要途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袁家军强调,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是在地方审计机关双重管理体制框架下,加强上级党委和审计机关对下一级审计机关领导和管理的改革,必须强化一个意识,克服两种倾向,明确“三个没有变”。强化一个意识,即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克服两种倾向,既要克服管理改革就意味着地方审计机关可以摆脱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监督的这一错误倾向,又要克服只接受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而置人财物管理改革于不顾或轻视的这一错误倾向;明确“三个没有变”,即地方审计机关实行双重管理的体制没有变,审计机关是同级政府组成部门的属性没有变,审计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没有变。

袁家军指出,浙江省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七方面31项改革具体措施,既认真贯彻了中央文件精神,又结合浙江实际,突出干部管理制度改革这个重点,统筹审计人、财、物、事等各个方面改革。他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是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推进。省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地的协调指导,确保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要抓紧组织实施,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细化分工,厘清职责,明确时限,确保各项改革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省审计厅要边探索、边总结,对试点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完善,为全国面上改革积极探索路子;要严肃工作纪律,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审计机关广大干部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在改革试点中必须严格按照中办发〔201558号文件和《实施方案》要求来部署开展,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政令畅通。相关部门要定期督促检查,对改革试点工作任务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督促整改。

袁家军要求全省审计机关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改革过程中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要以改革试点为契机,切实履行好审计督监职责,加大审计力度,改进审计方法,做好公共资金的“守护者”、念好权力监督的“紧箍咒”,勇于担当、奋发有为,更好地服务于浙江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浙江省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会议。(祝子庆、何刘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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