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审计厅向省人大常委会作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7日】
【来源:甘肃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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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日,受甘肃省政府委托,甘肃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白文晖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作《关于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工作报告指出,2015年全省审计机关以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为主线,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鼓励创新、推动改革,严肃揭露重大损害群众利益、重大违纪违法和重大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及时揭示重大风险隐患,着力反映结构性、体制机制性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有效发挥了审计在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审计工作报告从五个方面反映了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省级预算执行和市县财政收支审计情况。从甘肃省财政厅等15个省级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天水等6市州和所辖12县区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看,财政预算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逐步提高,省级部门和市县政府能够遵守有关财经法规,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违法违规问题比往年明显减少,但还存在预算编制不够全面细化、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预算收入征缴不及时、财政绩效管理有待加强、资产管理不严格等问题。二是重点专项审计情况。对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和互助资金、全省住房公积金和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揭示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未完成、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合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贷款管理不严,精准扶贫专项贷款信贷政策执行和互助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个别项目未招投标等问题。三是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围绕重大政策措施、重点项目、重点资金和简政放权,对13个市州30个县区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重点揭示了未及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项目建设进展缓慢、资金闲置和资金缺口并存、“放管服”不到位等问题。通过跟踪审计和督促整改,促进重大建设项目加快实施进度349个,促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和拨付到位43.04亿元,促进简政放权67项,促进重大政策落实182项,建立健全制度74项。四是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审计情况。对甘肃银行、甘肃电投集团公司、白银有色集团公司、窑街煤电集团公司和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户省属企业进行审计,揭示了个别企业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信息不真实、项目建设未经核准、未办理相关手续、信贷管理和业务运营违规问题,尤其是股权投资和对外投资方面,因矿产开采价值不高、经营管理不善,投资无效益或存在潜在损失,一些重大投资项目已经严重亏损。五是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情况。对4个铁路项目建设配套资金、2条高速公路建设和土地征用费、8个民航机场在建新建项目和2个公共建筑项目建设及竣工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反映了资金管理使用、工程管理结算、资金统筹盘活方面存在的问题,揭示了个别县区将征地补偿款打入个人账户、虚报冒领和未及时兑付征地补偿款,项目未招投标、超概算、多计工程价款和成本费用,资金闲置与项目缺口资金并存等问题。通过审计,核减工程投资1.46亿元,退回项目结存资金2265万元,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795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611万元。

审计工作报告首次反映了审计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甘肃省审计厅在2015年至2016年上半年审计中,发现并移送涉嫌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42起,有关部门认真查处审计移送的案件线索和违法违规事项,已处理相关责任人65人。报告全面剖析审计移送案件线索的特点:一是专项资金使用末端成为新的案件高发区,主要是少数基层管理人员参与企业弄虚作假,贪污截留、骗取套取财政补助、征地补偿等专项资金。二是国有资产处置和工程建设等领域涉案金额大、危害严重,主要是个别国有企业盲目决策股权收购等重大投资事项、低价处置国有资产等,造成重大损失。三是公款私存和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比较突出,主要是一些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公款私存,个别基层执法单位私存私放扣押案款。一些单位接受和使用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较为普遍。

审计工作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项目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分析,主要原因是项目申报与资金下达不同步,预算执行的法定约束力不强,一些单位和工作人员法纪意识淡薄。一方面资金分散、管理“碎片化”现象比较突出,有的领域大量资金长期闲置;另一方面许多重点事项需要统筹推进,有的重点工作缺乏财力保障。审计报告对此提出四个方面的审计建议,一是加强预决算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硬化预算约束,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强化部门主体责任,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加快推进行政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四是推进审计全覆盖,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审计监督体系,推动建立与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等制度。(孙小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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