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方案部署审计机关人财务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7月26日,重庆市委、市政府印发了《重庆市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按照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依规、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提升素质四项原则,结合直辖市特点,对完善审计制度,推进市、区县以及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审计机关人财务管理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
方案明确,全市审计机关按照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经费资产、审计业务四统一的要求进行管理。区县审计机关正职由市委(市委组织部)管理,其他班子成员由市委委托区县党委管理,其任免须事先征得市审计局党组同意。区县审计机关审计人员由市级部门统一招录,机构编制、经费资产由市级部门统一管理。市级审计机关要建立健全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制度、审计执法责任制、审计结果报告和公告制度,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推进全市审计机关业务工作统一管理。
方案要求,试点工作于2016年7月正式启动,2016年年底前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全市各级党政领导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积极支持审计机关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认真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扎实落实好各项试点工作任务,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营造良好改革环境,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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